iPhone了嗎 wrote:
6:13分過造橋收費站(中間這一個多鐘頭應該是到三義拆GPS兼棄屍)
6:34分過楊梅收費站(請注意,短短21分鐘,是把我的柴蟒當GTR在開嗎?)
接下來就都沒有紀錄消失在桃園了
太可怕了
21分鐘開這麼遠
楊梅:71.4
造橋:117.7
117.7-7+= 46.3
21/60=0.35
46.3/0.35=132.8
以上如果沒算錯
這段時間的時速是132公里
說快不快,說慢不慢
但是,相信多半時間已經超速
而且肯定在時速150公里以上
如果有收到罰單,記得向相關單位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