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芬粥 wrote:不是阿前面不是有人說...(恕刪) 請看合約書台灣法令規定一個月內發生1.重大問題 導致交通事故2.熄火溫度高等問題修三次修不好可以解約退費 不過一個月的時間有點短較偏袒汽車公司剛簽完訂車合約 所以很清楚
小潔潔兒 wrote:糊粥胡謅~!!...(恕刪) ░░░░░░░░░░░░░░░░░░░▄▄░░░░░░░░░░░█░░█░░░░░░░░░░░█░░█░░░░░░░░░░█░░░█░░░░░░░░░█░░░░███████▄▄█░░░░░██████▄▓▓▓▓▓▓█░░░░░░░░░░░░░░█▓▓▓▓▓▓█░░░░░░░░░░░░▀▀█▓▓▓▓▓▓█░░░░░░░░░░░░░░█▓▓▓▓▓▓█░░░░░░░░░░░░▀▀█▓▓▓▓▓▓█░░░░░░░░░░░░░█▓▓▓▓▓▓█████░░░░░░░░███████▀░░░░▀▀████
史蒂芬粥 wrote:交車本來自己就要看清...(恕刪) 大大你也留點口德好在車主陰德積的多,沒有造成任何人傷亡要是不幸出事,受波及的是你的家人呢?我不相信你還會說福特品質一等一另外不是每位車主都是專業人士,都能看車看得很徹底車子這種複雜的東西,驗車時你會拆方向機來檢查?不太懂怎麼有人會發表這種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