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心看清楚我的內文,應該不會想到"請第三公正單位的費用"去吧!
我的意思不就是樓主遇到的經銷商"小題大作"嘛!
LuckyMin wrote:
你們用什麼方式判定?是自己的主觀意識?還是有請第三方公正單位?
開了幾台車、十幾年了,還第一次遇到這種事然後說是"外力、車主自己造成的問題"!!
這麼便宜的零件都可以這麼官腔,我想,沒人會信服吧!
這種服務心態還敢說願意最大誠意繼續為車主服務!我是車主的話就換別家,福特"原廠"保養廠又不止你們!
如果你們可以出具證明讓大家信服,那才是讓福特品牌形象提昇的正確之道!
這種東西(我前面有強調小東西)都打官腔,樓主今年三月才牽的車,就算是電瓶(這是消耗品吧)都還有一年保固!
一個130元,四個就算整數六百,不用廠長自己出錢,有所謂的公關費...等經費,更何況規定是死的,辦法是人想的!
我就曾經被專員請吃午飯(只是小小一件異音問題,剛好拖到中午),再加上飲料也有100元,我有聽到專員叫總務小姐報帳喔!
我也是福特車主,我也很討厭那些空穴來風、聽說來的...那種文,有興趣的可以去查一查我之前發的文吧!該挺的就要挺,但該鞭的就要鞭,否則福特車主會是受害者!
darrenchu0305 wrote:
卡榫壞掉的案件,要找第三公正單位來判斷,是不是小題大作一點?
換東西的費用,還比不上所謂第三公正單位出動一次的費用
手把青秧插滿田
低頭便見水中天
身心清靜方為道
退步原來是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