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king55 wrote:
跟你討論『舉證』,你回假機油
跟你討論『假機油』,你回舉證
( 這是不是跳針? )
至於『舉證』這件事..
1.邏輯層面
車是消費者的資產,買了產品A,結果自己偷換成奇怪的B
(故意)讓車故障後找原廠要保固?
2.法規層面
消保法的可自備機油前提,從來沒有包含過需要"舉證自己倒進去的機油和瓶身標示相同"
請勿散佈不實訊息
再者
我『捍衛』消費者合法權利,所以無法接受廠商玩這種手段
但可從來沒有『鼓吹』別人這麼做
希望您能明辨兩者不同之處
如果自備的是有發票、有包裝的『台糖』肉包
吃出狀況會發生消費者需要自己想辦法舉證哪邊(餐廳或台糖)有毒?
還是食衛局就會出馬了呢?
或者換個角度看
餐廳自認沒問題就明講說是別人的鍋,兩造總有一邊有問題
但現在演變成餐廳私底下搞了個『自備食物一律不賠不理,請自己想辦法』
這樣..也怪怪的對吧?
同座山,換個角度,就會有不同景色..
我最後一次回你,
你不要一直活在自己的小圈裡,
法律訴訟不是你想的那麼簡單,
用那簡單的啥吃壞肚子來解釋,
吃壞肚子可以一兩天就反應出來馬上查源頭(證據還在),
機油問題你以為加了就會馬上出事嗎,
經過個一萬幾萬公里還不見得會有問題,
等到有問題後都是幾年以後的時間(不會換一次油就壞),
這時候的證據收集及舉證如此艱難,
我一直強調,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不懂這點建議多去研讀訴訟案例,
同一案件有勝訴有敗訴,去看看勝訴的案件要花多少心力去收集資料,
不是你想的動動手打個字就解決;
然後你要別人自備機油,就是『捍衛』消費者合法權利,
我建議用原廠機油不要浪費時間心力金錢就變成『鼓吹』別人這麼做,
自己先想想自己的說法,我的『鼓吹』在引擎出問題時,不會卡在機油問題上造成時間金錢的損失,
你的『捍衛』到底保障了什麼,誰保障了你的權利,從頭到尾出問題還是車主自己東奔西跑。

在歐美車系發問才推薦安全車,其他版當然推薦"台裝"日系車,路上鋁罐車多,才會當成我的潰縮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