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hc1473 wrote:
沒規定報廢場報廢回收...(恕刪)
會去修車廠換應該是壞的換下來的廢五金價沒幾塊
如果按照你這思維,租房子退租時裡面留一大堆垃圾
請問清除費是房東要付還是房客要付?
vivian1314x wrote:
今年二月因原本的2007年福斯golf plus變速箱故障,雖然可開但震動很大,因為維修金額不符合成本(半年內已曾更換新電池,煞車皮,煞車盤,方向盤鎖頭),但因變速箱太貴,最後還是決定直接購買新車。
於是到了宜蘭福特汽車,因業務熱情,也告知公司可以免費幫忙報廢汽車,政府報廢五萬輔助金額直接新車扣除即可,當下認為公司服務很好,又因急著用車當下就直接下訂購買。
直到最近朋友告知報廢有廢鐵回收金,獎勵金,總額加起來不少錢,當下才發現業務將這筆費用全額暗槓,也完全無告知....
說難聽一點,要是知道有這筆費用我們自己跑報廢就好,畢竟車子還能跑,又不是不能跑.....
如果依這種情況還有辦法討回這筆費用嗎?
業務這種做法,是否構成侵占了阿.....
沒想到相信這業務認為他服務不錯,也當下直接購買,結果是這樣欺騙無知的人,甚至還那麼貪心費用全部入他自己口袋,真的很誇張
說真的很不甘心被這樣欺騙,有什麼辦法能給他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