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PK10500 wrote:
題外話
請問S...(恕刪)
由於已經透過「保險機制」進行處理:
保險公司就會安排理賠專員跟對方協調這一次事故的處理及條件。
理賠專員所提的「各自處理」是指「保險公司」跟「對方」。
第三責任險的部分:
因為對方傷勢極輕微(手肘瘀青),如果對方要求要賠償醫藥費,保險公司就會動用第三責任險 進行實支實付的兩三次西醫掛號費,兩三次鐵打損傷中醫藥膏錢。
但是就會進入交通事故責任判定程序,依肇事比例要賠償車體維修的費用。
車體險的部分:
這一次原廠換掉了保桿,引擎蓋的板烤,可能$20,000跑不掉。
對方接受各自處理,也就是沒有動用到第三責任險!保險公司就不用賠對方!
車體險的部分就修我的車。
保額只要足夠,這一次意外所造成的車損,都在保險公司的維修理賠範圍。
土哥哥 wrote:
所以後續理賠事宜 因雙方達成私下和解,並未出險,故丙式車體險是否有理賠,還是問號,請問正確嗎?..(恕刪)
https://wewe333we.pixnet.net/blog/post/209806921
htyang wrote:
不好意思想請教一下衍...(恕刪)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