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achen wrote:
就像是馬子被強暴(輪暴)後,還會是原來的馬子嗎?一樣的道理...(恕刪)
就事論事: 可取!
引經據典: 可行!
亂舉例子: 無言...

我只能說在您所謂的 "道理" 之下, 曾經身為您親蜜愛人的那些女生若是看到了您的 "道理", 應該會有些惋惜.
P.S 小鄧先生加油! I am on your side, too.
Sie sind so gut wie Sie sich einschätzen.
Apachen wrote:
1. ST 沒新車是事實。
2. 車落地就已經折舊了。
3. 談賠償時候,改裝品的價值無從認定起。...(恕刪)
第一段 ....... 我實在無言 !
但是我引言出來的這三行 ....
我覺得 有考慮的價值性 .....
雖然可能會有人說:會折舊沒錯阿,但是你原廠別把我車子搞丟,不就沒事了?
總之....如果總公司還是無法給樓主一個滿意的答案(如數還回新車+原有改裝品)
那建議樓主,改統計一下這段期間(新車+改裝品+時間+精神損失...)所有的消耗 換成金錢 來跟總公司談一下了 ˊˋ
畢竟如果換做是我 .... 我可能 也沒有那個心 跟此公司買車了ˊˋ"
寧願換回金錢 去尋覓他廠購買 ....
(內神通外鬼+1
)祝樓主早日得到滿意答覆~別讓消費者的權益被吞沒了!!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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