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我相信你說的是真的!但是,有一個問題想請教!你是3月18日交車灰心灰心 wrote:交車日期是3/18 4月12把車開到保養廠做1萬公里的保養灰心灰心 wrote:由於我們4/13要出國去度蜜月,想說1萬公里也需要將車開進保養廠,就在12日晚上將車子開進去保養廠 又說只有假日才開車灰心灰心 wrote:我們平常只有假日會開車 那短短不到一個月的時間怎麼開到1萬公里的啊?該不會請婚假都在環島吧?另外,懇請公佈"鄭業代"的全民,讓大家不要踩到地雷!
灰心灰心 wrote:我們真得很灰心,對於FORD和"鄭業務" ,要買新車的大家由其是新手,真的要注意好多狀況 其實樓主不用對FORD灰心,整件事主要都是鄭姓業務所造成如果如你所言,那鄭姓業務真的很離譜,是我會爭取換新車,並對鄭姓業務提出詐欺告訴,給他一個教訓。
阿輝 wrote:其實樓主不用對FORD灰心,整件事主要都是鄭姓業務所造成 雖然是業務個人行為但這間公司會用這樣的員工造成客戶損失公司本身也有很大的責任況且如果樓主自己也把問題定位在"個人行為"公司那邊當然就無事一身輕了要把問題跟Ford公司綁在一起這樣力量才大這是個兩極化的年代要麻樓主就摸摸鼻子自認倒楣要麻就把事情弄大,最好是可以上媒體這樣企業那邊才會警覺
簽立合約書要載明清楚保單.收據.發票.維修明細金額細項都要核對這是最基本的自我保障但少數業務的差勁個人行為真讓人覺得xxxx樓主.要請該公司給您確切的保証例如.雙方能達成共識的協議畢竟業務員仍屬公司員工倘若他若無故離職後續訴訟程序您會很繁瑣又辛苦爭取您應有的保障與權益!!!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