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福特都可以考慮用接單的方式試辦.
只不過福特必須把遊戲規則定下來,比如說設定接單週期,以及單次進口數量,可供變更的配備
以及買家訂金與費用支付的方式,買方取消訂單的罰則以及賣方延遲交貨的罰則等.
另外,不同的批次進口數量,會有不同的成本與售價,所以對應的價格表必須明確的告知買方.
如果試辦進口Wagon的結果不理想,剛好避免掉未來該車款國產化的損失,也是一件好事!
舉例來說,假設三個月訂購一次,期間內同一車型不論顏色,達到100台就結單,如果不到100台
則順延! 賣方最晚不得超過半年下單,而買賣雙方若有違約,則必須自行負擔相關費用與罰金.
如果福特行銷部門願意配合,對買賣雙方來說,這是風險與成本考量下,兩全其美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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