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過保單~~~沒有註明只賠償碰撞點,還有它是有強調要是因為車碰車所造成,警方是說這算是沒保持好行車距離,加上對方是騎士,那這情況下因為沒拉好距離有擦傷對方機車雖然沒事,但是有構成車碰車條件,那當初也備案警方因為對方沒事不追究,我只是把照片拍下來好跟保險公司理賠居然跟我說~~~只賠碰撞點,問題是他給我得保單並沒註明賠錢只賠償碰撞點~
我之前保的時候..保險員很誠懇的跟我說..車撞車才有賠.所以看到車子來撞..不要客氣..直直撞下去..千萬不要打方向盤.我聽了後..傻了一陣子..還搞不清楚他在說啥..後來他就很直接了當說.撞到車才有賠.撞電火條.護欄,人行道,都沒有.看了你這篇..我終於了解了..是你的保險業務員沒跟你解釋清楚..所以應該是誤會..請看一下您的保單內容..
真的,保險很重要50幾萬的車都買了,就不要省那2~3萬寧願少點配備也要多買保險很多人寧願要天窗,dvd也不願意保乙式有人覺得保乙式很浪費,等於每年送2~3萬給保險公司等哪天出大車禍時,你就會知道保險真的會保護你雖然不是天天遇到車禍,但是只要用了一次就值得一輩子
我幫你問了一下保險公司了~簡單說~丙式一定要車子對車子~如果因為閃車而造成事故~除非你有辦法把對方的資料留下~並完成筆錄的動作~不然保險公司是可以不理賠~或是比例賠償了~~!!所以簡單的說~如果只保丙式的話~直接開車把對方撞上去吧~這樣對方就一定會留下~你也可以完全得到理賠~~!!
還是希望大家平常開車多小心, 以本文例子來說, 拿小佛去撞買菜的機車, 可能會出人命, 樓主還是鼻子摸摸算了吧...補充一下: 不然弄個行車攝影吧, 像這種情況, 如果你沒超速, 也都合理使用燈號, 是對方不當駕駛, 就走法律途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