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恩 wrote:
經銷商將依扣除政府貨物稅補貼後車價的88%(2026年)或85%(2027年)作為購回計價基準。
重點在這一段。計價基準不代表真的就是依原總價的88%或85%購回。
你如果買94.9萬元車型,沒領舊換新補助,對方是活生生多扣五萬元車價再乘0.88之後的價格,繼續吹毛求疵的找問題往下折算金額。
你不止是落地價虧,你喊出跟牌當下要先自損五萬元,對方才願意叫牌。哪裡有回饋福粉?
就算你有領舊換新補助,你的五萬元一樣是被咬走。政府補助從頭到尾都是圖利商人,原本的車價應該是94.9-5=89.9萬,車商賣新車先賺五萬元,購回時又再賺五萬元,這生意如果興隆,未來五年就會有更多品牌這樣搞,反正已經有全額貸買新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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