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的有保險業務是這樣分享的
http://benson269.blogspot.com/2018/08/blog-post.html?m=1
ericlee_2001 wrote:
不要給錯誤資訊...(恕刪)
rf8100 wrote:
+1
真的有保險業務是這樣分享的...(恕刪)
我是個人經驗分享.
10年前撞到闖紅燈騎腳踏車的國中生,前擋破了,車頭又撞到分隔島,一看就知要花不少.
雖然對方闖紅燈,我也沒超速,但光該注意未注意,沒有路口減速,就少不了責任了.
事故點就在一家原廠保養場附近,而且剛好就有一接待上班經過,給我他的名片.
我問他撞到腳踏車丙式有沒有賠? 他跟我說"有".
因為我跟我買車的保養廠很熟,所以處理完後還是去找熟的保養廠.
沒想到負責出險的接待和賣車業務和保險公司業務都跟我說要有車牌的才算.
於是只好到事故點附近的保養場找那位接待.
要求他當場打電話跟保險公司確認可理賠後,就給他處理了.
隔二天後有一位跟賣我車業務配合的保險公司業務打電話給我,跟我說法規有改了,撞到腳踏車丙式可理賠.
問我車子修了沒,我跟他說給別家出險了,他講了一聲"這下慘了",就掛電話了.
唯有那些眼裡只有撈錢的業代才會昧著良心吹噓自己車廠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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