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omas O wrote:
不需要什麼程序吧,我也是3/30去看車當天跟業務談的不錯,說幫我爭取3月最後的優惠要我先刷定,訂單註明不論任何原因4/1前可全額刷退,隔天因其它因素就去跟業務說抱歉要退訂,當場就刷退了,只是不知道不同經銷商會不會有不同做法?(恕刪)
沒記錯的話
汽車有三天訂單審核期
三天內有任何疑問可以無條件退訂
大大是隔天要退訂
理因對方不該有問題才對
如果真的不行就找消保官吧
至於首筆訂金 不建議刷卡
有些車廠是業務要自己吸收手續費用
所以在流程上會比較麻煩
現金比較容易處理
至於三個月內的問題也不用怕
掛別人的名字去看車子就好
訂車跟車主不需要同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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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故意踩線
但剛在網路挖到的新聞
不知道事情的過程跟所長的說法是否有衝突
以下重點是樓主是否 若消費者已充分審閱契約,但仍然想取消契約,那麼業者依法可以沒收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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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車享3天契約審閱期
2004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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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到了,不少民眾把握這個議價空間變大的時間買車,但若是看了車子,當場簽約、下定金後,隔天反悔想取消,該怎麼辦?
不享七天鑑賞期
行政院消保會消保官邱惠美說,交付定金及簽約是契約生效要件,但因購買汽車是在看到汽車實體後的購買行為,法律上不享有七天鑑賞期內可以無條件退貨優勢,因此建議民眾,不可一時衝動而簽約購買。
不過,邱惠美強調,即使簽約後,消費者仍有機會主張全額退費權益。前提是消費者當時若沒有審閱契約的機會,就立即簽約,根據「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規定,消費者有三天契約審閱期,屆時購車者就可依定型化契約此條款,主張契約不成立,契約內容約定屬於無效,如此即可直接要求業者退還預付的定金。
邱惠美提醒,若消費者已充分審閱契約,但仍然想取消契約,那麼業者依法可以沒收定金,但不能超過車價交易總額的百分之十。
記者李姿慧採訪整理
購車糾紛申訴管道
●行政院消保會:電話:1950
●消基會:
北區:(02)27001234
台中:(04)23757234
台南:(06)2411234
高雄:(07)2251234
資料來源:右列單位
新聞來源
買了一隻MIK或MIC的東西就開始叫囂MIT的不是. 甚至於還要落井下石 真悲哀的人 怎麼不搬去K國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