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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撞FORD Fiesta

兩萬塊!
進口車果然高貴...

雖然只是小車

Congress wrote:
修復為原則,換新為例外
基本上,民法只有規定恢復原狀,至於要怎麼恢復,就沒規定了

修復為原則這句話才是花大錢的關鍵阿
被撞壞的東西哪有可能用修理的恢復原狀
我曾經車門被撞凹過
問一問一個原廠原裝全新好幾萬
對方就想用敲回去的
我只冷冷的說~~敲回去弧度有"恢復原狀"嗎
對方乖乖賠原廠原裝全新的

Congress wrote:
兩萬塊!
進口車果然高貴...

雖然只是小車




如果連同後保桿一起換.....兩萬也是剛好而已

想當初FOCUS前保被撞破整支換掉連一邊大燈也快三萬

國產也不見得比較便宜....
內傷通常比外傷難處裡
很多東西是拆開才知道傷的多重
最好請原廠先列一張清單
giobling wrote:
我只冷冷的說~~敲回去弧度有"恢復原狀"嗎
對方乖乖賠原廠原裝全新的
(恕刪)

你怎沒說:
不是原漆有"恢復原狀"嗎,結果對方乖乖買台新車還你
<<此文章已被刪除進入資源回收筒>>

skylarks321 wrote:
我們只有強制險

至少要保第三責任險吧,萬一A到雙B怎麼辦?
最近路上的Bently也越來越多了,
保第三責任險沒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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