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真的應該要有鞭刑每月一次.12次起跳.每次抽打幾鞭之後要再打之前幾天應該能給受刑人心理折磨不然這種關沒幾年就放多關又浪費我們納稅錢幾年前我同學送女友回家後也是被休旅車撞掛那時他才25歲沒記錯的話很巧肇事駕駛的也是黑色Escape肇事駕駛是為了檢掉下去的打火機點菸抽那次連他走了3位還有2個重傷
台灣的某些刑罰應該比照新加坡加入鞭刑酒駕問題一直存在也一直沒有減少過在大家一窩蜂的罵罵罵之下隨時也還是會有下一個人渣敗類出現因為罰責太輕對某些人而言賺錢是件容易的事沒什麼大不了但是皮肉之痛試過一次之後大概不會有人想要再經歷第二次真要嚇止酒醉駕車這一類人神共憤的行為全面禁酒是不可能的政府還想賺這筆煙酒稅而罰錢跟坐牢也沒啥好怕的只有鞭看看看人渣還敢不敢冒險
我也是他的同事~酒駕者這該死的畜生~~毀了人家的家庭,造成一個家庭的破碎~酒駕肇事者真的應該要判重刑阿~不然他們根本不怕的阿~~~譴責酒駕肇事者~~喝酒就麻煩坐計程車吧~不要造成其他家庭的破碎阿~祝我同事R.I.P.哀~jackalchern wrote:今日新聞,板橋市民生...(恕刪) jackalchern wrote:今日新聞,板橋市民生...(恕刪)
不用浪費時間了....我們的未來在那些官的眼裡...跟屁一樣...不想造口業...但是希望他們這些人遇一次...一次就好...你就知道那種痛了...等修法??這不是第一件...但也不會是最後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