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papa wrote:前年九月有一次颱風天進來前(辛樂克)我南下開錶120剛好結果一陣風來我收到照片了121我要找誰申訴阿我的錶100 gps97 速限 110,你硬要開 120,收到照片,剛好而已…交通公路局給 10 公里的上限,是給你緩衝用的,不是要你用來設定成最高速用的。
gladiator wrote:沒ESP只要抓緊方向...(恕刪) 未必盡然我前一輛車(VW) 抓得很緊還是飄到撞紐澤西護欄所以應該車速 水深 胎紋等等因素很多所以這輛改買FOCUS TDCI有ESP有心安希望開20年它都不要用上沒關係像安全氣囊一樣真到有遇上那一刻就知到比買保險實在多了
好胎也很重要之前開老車尖兵331,那時大與剛下完省道內線靠分隔島半邊積水,時速約70左右一入積水感覺車身馬上被吸入分隔島方向(沒想到積水多)下意識放開油門握緊方向盤之後一身冷汗~~~還好沒事...........上個月剛把4年車胎換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