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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經驗談


nckuenve wrote:
1.小弟目前問到比較滿意的保單如下
丙式車體險(限定駕駛)+ 天災險 + 竊盜10%自負額+免折舊 + 4.5萬代步金 + 第三責任險(500/5000/50)+ 超額責任險(500萬)+ 殘障增額險(1000萬)+ 慰問金(5/10)+ 強制險
總保費約18000元左右。

保單分析:發生事故若一個人殘障最高可以理賠2160萬元+財損50萬元,高於目前判例約2000萬元。


請問殘障增額險理賠金額是可加上的原有第三責任險的500萬嗎?
還是只看殘障增額險的額度呢?

發生事故若一個人殘障最高可以理賠
A:強制險200萬+殘障增額1000萬
B:強制險200萬+殘障增額1000萬+第三責任險500萬

看富邦的條款https://www.ezsafe.com.tw/order/moto/document/fubon_moto_690.pdf
比較像A

spooky wrote:
請問殘障增額險理賠金...(恕刪)

最近我正好有問富邦的保單
他回給我是說A
看了一下你的連結,單一事故總額不變,也就是說殘障增額的金額要占掉世故總額的quota.
這一點電服務人員到是沒有提醒我~~

spooky wrote:
請問殘障增額險理賠金...(恕刪)


大大你好:
我今天下午去問了我的保險業務員,他跟我說的答案是如下:
我的保單為500/5000/50 超額500 殘障增額1000
對方如果一個人殘障最多可以理賠
第三責任險500萬+超額責任險500萬+殘障增額1000萬+強制險(依殘障等級最高200萬)
以上,如果要確認的話可能就要去翻那些條文了。目前只知道這樣
nckuenve 大大你好

可否 PM 你的產險公司給我? 我想保[超額] + [殘障增額], 感恩不盡 !
很棒的分享 , 有更進一步的了解 ,非常感謝.
請問nckuenve兄

狀況1, 若我保身故500萬, 若對方開口跟我要300萬, 保險公司是不是就給300萬?
狀況2, 同上保500萬, 調解後對方開口要2000萬, 那保險公司會怎麼賠? 不夠部分是不是我就等著被告還是?

以上兩種狀況, 法理上我何時才要面對對方? 還是一切全權交由保險公司處理?
針對大大的問題我並非專長,僅以我所知來答覆你,不完善之處請其他大大幫忙解答。
大大所提的問題是針對出險的部分,一家好的保險公司是在出險的時候才看得到。一家能夠站在客戶立場設想的保險公司可以減去我們很多的麻煩。

狀況一:對方雖要求300萬是在我方的保額之下理當由保險公司全額支付,但保險公司還會依據對方的情況與對方討論,應該不會一次就答應對方的要求。當然如果對方要求在200萬元以內可以由強制險全額支付的話當然一次就可以談成。超過200萬元的部分在保險公司立場能少則少所以一定有一些拉鋸,這時候你只要做好你該做的事情等保險公司處理就好啦,但千萬不要置身事外,和解的進度要掌握住。能盡快和解就盡快和解,不要拖太久。拖久了上了法院反而對自己不利。

狀況二:對方若要求過高與保險公司談不攏,就看你願不願意自己支付差額。若不願意,則在三方都無共識之下就要上法院。通常法官怎麼判保險公司就怎麼賠,不夠的部分就由肇事者自行負擔。通常這時候你要跟保險公司同一陣線,他們可以提供你很多法律支援。這也是保險的好處之一。

以上


cpafrank wrote:
請問nckuenve兄

狀況1, 若我保身故500萬, 若對方開口跟我要300萬, 保險公司是不是就給300萬?
狀況2, 同上保500萬, 調解後對方開口要2000萬, 那保險公司會怎麼賠? 不夠部分是不是我就等著被告還是?

以上兩種狀況, 法理上我何時才要面對對方? 還是一切全權交由保險公司處理?
這一篇非常有參考價值

我先標記一下

之後買新車的時候用

謝謝
受益良多,尚有不懂,懇請賜教.

請教一下.若只保第三人責任險,意外時,保險公司會出面代表處理嗎.
還是一定要保甲乙丙式才會有保險公司出面

若要請保險公司處理,是打保險卡上面的免付費電話即可,公司就會派人到事故現場處理,是這樣子的嗎.

若保限額車對車險,就屬於丙式了對嗎.

一般事故,警察都會要求調解,那,調解時,由保險公司人員去就可以了,對吧,
或是陪同當事者去也可以,若只保第三責任險,他們也會去嗎.

因為少開車,有車庫,打算明年初到期時一併追加.目前車子車齡為16年,這種老車應該如何保會比較好呢.

機車保險同汽車的額度對嗎,可否給個建議..謝謝..

還有,可否將各公司的試算連結PO一下,方便去試算..

nckuenve wrote:

針對大大的問題我並非專長,僅以我所知來答覆你,不完善之處請其他大大幫忙解答。
大大所提的問題是針對出險的部分,一家好的保險公司是在出險的時候才看得到。一家能夠站在客戶立場設想的保險公司可以減去我們很多的麻煩。

狀況一:對方雖要求300萬是在我方的保額之下理當由保險公司全額支付,但保險公司還會依據對方的情況與對方討論,應該不會一次就答應對方的要求。當然如果對方要求在200萬元以內可以由強制險全額支付的話當然一次就可以談成。超過200萬元的部分在保險公司立場能少則少所以一定有一些拉鋸,這時候你只要做好你該做的事情等保險公司處理就好啦,但千萬不要置身事外,和解的進度要掌握住。能盡快和解就盡快和解,不要拖太久。拖久了上了法院反而對自己不利。

狀況二:對方若要求過高與保險公司談不攏,就看你願不願意自己支付差額。若不願意,則在三方都無共識之下就要上法院。通常法官怎麼判保險公司就怎麼賠,不夠的部分就由肇事者自行負擔。通常這時候你要跟保險公司同一陣線,他們可以提供你很多法律支援。這也是保險的好處之一。

以上..(恕刪)



謝謝說明!
那我再把話說白一點

只要有車禍使人受傷, 原則上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但是我聽過的幾乎全都是自己要貼錢,
例如對方要求賠100萬 保險公司看說不過是骨折. 只願意賠10萬.
要嘛自己願意吐90萬補. 要嘛就打官司

不過, 為什麼你鼓勵私下和解呢? 上法院給法官敲出來的金額再和解不是比較公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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