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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Ford PowerShift變速箱怎麼了?


CBLO wrote:
好可憐的感覺.......(恕刪)


那就等FOCUS 賣破一千台阿> 多早之前就說要每月1遷台為目標?

早在FOCUS MK3 官方就自己訂目標月銷售1千輛.

現在3.5了? 然後呢? 然後呢?

不是買到乾式PS的人也沒啥資格評論人家是來吵糖吃的.

你們只不過在縱容廠商的錯誤.
https://www.youtube.com/user/roger751007/videos?vi
文稿擬好了,我在想怎麼 PO 上來????????

我不是自救會的成員,也不是福特的業務,提供這份簡便行文表只是對車友的一個交代,在這裡嘴砲,說到就要做到。
有人質疑我在推拖,一則我有我自己的工作要忙,假日則是忙兒女的事,昨天還帶著兒子衝到洲際棒球場看棒球。一直到今天才有空擬這份文。

針對文件的內容有幾點說明:
1. 這份文只是在推翻 TCM 更換之有一例,並希望據此推翻個案的認定。
2. 雖然影片我看了很多遍,但是我不是當事人,所以有些內容請自行填空。例如 x 君,請自行將姓氏補上。
3. 如果只有三例,且其中兩例時間太過尷尬,很難推翻個案的認定,既然有100人,那就請車主提供人事時地物的說明,並具結畫押。
4. 路政司屬於交通部的幕僚單位,政府機關底下會有行政單位(例如公路總局)與部內幕僚單位(例如路政司),來文有時稱本司,有時稱本部,在這裡我直接已對交通部行文的方式處理。
5. 自救會屬民間團體,我先假設並未依法登記為人民團體,如果要以群體協商的方式對政府機關和福特六和,基本的組織性還是要有,所以我先假設這是一個集體決策的組織,必需先選出決策小組,並推舉召集人統一對外發言。所以召集人姓名請自行填上。
6. 公務人員是人民的公僕,但是公務機關不是。公務機關是受民意監理,管理眾人之事,當公務人員本於職責行使職權時,他代表的是政府、尤其這是一個民選政府,所以不要白目的說人民最大。也不要白目到認為自救會的地位比交通部高。就算登記為人民團體,還是要受主管機關的監督,更何況連登記都沒有的組織。因此用詞是以非所屬下級對上級的方式為主,能處理事情最為重要,謙卑一點又何妨!
7. 處理爭議事件最怕三樣東西:口水、民粹、強者我朋友。就事論事,不要談些無關緊要的事。
8. 一拳決生死,不要三戰兩勝。通常會事後要求三戰兩勝的一定是第一拳輸的人,第一拳贏了還要三拳兩勝那不是笨蛋是什麼。如果能找到一槍斃命,就不要去扯雞毛蒜皮,有爭議的話題。假如為了強化福特六和一件明確的過失,另外找了四件小事並將其誇大,對承辦人來說,這份案件的陳述 20% 是真的,80% 是誇大的,甚至因為這80% 的誇大影響到心證,降低了 20% 的可信任度。
9. 自救會的主要訴求到底是什麼,內部先自己搞定吧,如果需求確定了,自行將最後一段改一下吧。之前的發文已針對自救會的訴求提出一些建議,請自行參考。請注意行政法的一事不再理原則,沒有新事證,需求一變再變是沒人鳥你的。

發文方式:
1. 參考小弟的文稿,以自救會名義發文交通部,副本給車安中心、福特六和。
2. 如果不想太正式,那就參考推理,寫白話一點,寫個陳情書。
3. 在偷懶一點,行政院院長信箱
https://eyemail.ey.gov.tw/WWW/MailToPremier.aspx

如果以上都不喜歡,當然也可以衣服上貼個【勇】字,看是要到內壢火車站集結,還是要到仁愛路露營。

最後給大家一個建議,日子還是要過,爭取權利之前先設好停利點與停損點,尤其是發起人,有本事讓大伙走出來,就要有本事讓大伙回家。目標是什麼?最低訴求是什麼?當大伙的時間、精力無法負荷時,如何退場?


============= 看來只能用貼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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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ado wrote:
文稿擬好了,我在想...(恕刪)


大哥函稿寫得的不錯喔!
感謝您!
我們會列入參考

支持不嘴炮~~改變網路文化!!

elitefarn wrote:
大哥函稿寫得的不錯...(恕刪)


最後還是要提醒目前樣本數明顯不足,一個是個案,三個也可以稱為個案。這是你們自己要努力的。

看是要蒐集更多的瑕疵案例,證明不是個案。

或是接受『這些都只是個案』這個說法,再針對目前福特的做法提出你們的訴求。

好好思考到底目標是什麼?人生有更美好的事,時間拖久了,對車主也是一種折磨。
另一方面,把福特弄臭了對車主也沒好處,如果提出合理明確的訴求,福特六和應該也不想把時間浪費在這些事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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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ado wrote:
最後還是要提醒目前...(恕刪)

大大真的很棒
我還一字一字的看完
內容很充實ok

5000~6000人的自救會
沒一個人會擬稿嗎

現在有人已經擬好稿了
後續看你們自救會怎麼繼續動作

如果連別人這個稿都不想去動
就會上面幾個留言所說
根本就是小朋友吵著吃糖

而那個提供手機拍照的人
一定要出來唷
一定要出來唷
一定要出來唷
很重要要說3次

不然被摸頭退縮了
自救會裡面已經很多範例了
千萬別在這裡又搞消失

不然到時想PS自救的發言地方就沒嚕

我座等看後續
加油~PS自救會

opopopop3688 wrote:
大大真的很棒我還一...(恕刪)


解決問題比較重要,不要嚇唬大家啦。

讓論壇回歸技術交流與玩車的樂趣不是比較好嗎!

只有陳述事實,不造假添油加醋,福特六和查一下就可以確認了,應該沒必要去否認這些資料,偽證罪對企業是很不利的。
就算真的上法院,兩造是自救會與福特六和,如果需要車友出席,將是以證人身分出席。
但是最重要的是,「陳述事實」!

我想,只要資料正確,不管是行文交通部,甚至直接給福特六和就應該會處理了,畢竟1件和100件,差太多了。

但是如果車友都是趙若飛、莊肖維之輩,真的要他寫具體的時間地點又開始選擇性遺忘,那自救會幹部可能要重新評估了。

小弟只是笨鳥先飛,履行自己的承諾,雖然臉書萬人響應、無人到場並不奇怪,我相信自救會裡面還是有很多能人異士,只是未公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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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opopop3688 wrote:
大大真的很棒我還一...(恕刪)


以你的程度難怪會被自救會踢出來...

不知道該說甚麼...

只想搭便車的心態...

elitefarn wrote:
以你的程度難怪會被...(恕刪)


踢我無所謂
反正自救會完全沒在解決問題方法
只是在裡面吵著要糖吃
車子要是有問題
也都是自己解決或被摸頭

elitefarn wrote:
以你的程度難怪會被自...(恕刪)


看他的樣子就不是受害者,只是在那邊亂而已.

等他的車開始有問題希望他可以閉嘴說是自己

再吵糖吃.


https://www.youtube.com/user/roger751007/videos?vi
剛剛丟給也是開Focus的朋友看
他說還好他的車夠老
沒有裝上這變速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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