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Jaing wrote:
你確定是這樣嗎!?...(恕刪)
Leonfan0034 wrote:
如果抓到阿伯 阿伯要負責車主損失一半或是7成 結案恕刪)
讓我來引用移下律師的話連結
律師何叔孋答:
若對方提告,司法單位參考車禍鑑定報告所認定的車禍責任比例,會決定刑責及賠償金額。先說刑責,若阿伯向地檢署控告妳過失傷害,但檢察官認定阿伯闖紅燈,導致妳措手不及而撞上阿伯,阿伯要負全部責任,那麼,妳完全不必負刑責。
若檢方認定阿伯雖然闖紅燈,但妳沒有注意到車前狀況,要負部分責任,不管這責任是十分之一或是十分之九,除非雙方和解,阿伯撤告,否則妳都要負過失傷害的刑責。
也就是說闖紅燈是構成車禍的主因 那麼就會有責任 。
撞到不會比較好,車禍一直都是按照比例賠償 假設你開車撞上阿伯 你撞上他 你車子壞掉修理5萬 他死亡500萬 按照
樓主案例5比5 那麼就是對方家屬賠償你2.5萬,而你還要陪對方250萬,也就是你賠他的損失 他賠你的損失的概念。當然有保險當然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但是過失致死是跑不掉。弄不好要關
(這部分也是大車賠小車這種扭曲概念產生的原因,因為汽車通常損失比較小,機車很大。當然如果你是超跑,修一次5~600萬那就不一定了,所以看到昂貴車子要閃遠一點,就算你只有3成肇事,他修40萬你也要賠他12萬)
另外假設沒死 那麼就會出現龐大的醫療費(按照肇事比例就是要賠的一半)與紅包 保險不一定賠得完 再來因為過失傷害是告訴乃論,也就會出現常說的以刑逼民,如不想背前科那麼就要達成和解,也就是被對方吃死死。
再來 撞死,會不會有故意之嫌疑而吃上殺人罪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最後 除非被判定0肇責才有可能不用賠錢,而只跟對方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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