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TOYOTA Camry原廠丟車事件比較起來......Focus ST的樓主及FORD都比TOYOTA Camry的苦主&TOYOTA積極許多TOYOYA在台灣的市佔可是很強的第一,處理事情的速度及態度...應該是最後一名by the way,FORD竟然有進這種勁車,光看數據就令人熱血沸騰出產地:德國排氣量:2521 c.c.最大馬力:226hp╱6000rpm最大扭力:32.6kgm╱1600rpm
音響狂-小剛 wrote:保險當然可以出~但重...(恕刪) 當然可以要求經銷商把保險出險所要增加的保費做賠償的動作再加上車價部份的金額賠償或是還一台同年份的同款車給車主改裝品的部份也是很難橋除非你的發票都有留下來我是覺得要換新車的可能性不高如果硬要換新車的話可能會走法院
spirit-tail wrote:就算是民事特別法,消保法有懲罰性賠款制度,頂多是一倍而已啦(恕刪) 不是喔!懲罰性賠償金,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51條,只要是因企業經營者之故意所致之損害,消費者得請求「三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您所說的頂多是「一倍」懲罰性賠償金,那是指因企業經營者「過失」所致之損害時,才是僅需賠一倍。
>_<各位大大.....你們誤會大了我是轉PO的我的ST還在我的管轄範圍內,不要笑想我的我不會像小鄧那樣好說話好打發..........(話說跟小鄧他一點都不熟,只是路見不平....,順便看到了01板上一些人的@#$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