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mzomble wrote:
如果 定位在 「超跑級」的小眾市場(量少) 188 真的不算貴..(恕刪)
因為3.7的野馬實在不算「超跑級」,只能跟Accord/Teana 3.5差不多而已..
把一台3.7的進口車價翻了3倍,進口的VW也不敢這樣玩。翻個2倍還可以接受...
而翻2倍188萬的,差不多是野馬5.0的等級。
反正進口2.0以上的貨物稅是30%,5.0也是30%,只要環保法規可以過,野馬5.0賣188萬算合理。
當然,賣188萬的野馬5.0,可能不是GT。
若3.7賣188萬就真的太鳥了,但若像樓主預估的150~160萬就還可以,
成交價再砍個5~10萬,和定價130~140萬的國產Accord/Teana 3.5就差沒多少了!
車輛類之課稅項目及稅率如左:
一 汽車:凡各種機動車輛、各種機動車輛之底盤及車身、牽引車及拖車
均屬之。
(一) 小客車:凡包括駕駛人座位在內,座位在九座以下之載人汽車均屬
之。
1 汽缸排氣量在二千立方公分以下者,從價徵收百分之二十五。
2 汽缸排氣量在二千零一立方公分以上者,從價徵收百分之三十五
。
但自本條文修正施行日起第六年之同一日起稅率降為百分之三十。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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