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iawei wrote: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10930/33704419/
我沒算錯的話...
1991年出廠...1992年底二手購買...
2011年九月的新聞..."前年七月國道火燒車"
所以是2009年火燒車
2009-1991=18....啊...不是20耶....消保官亂說....
但18年......過保很久了吧?!
你所引述的案例法官判賠錢重點如下:
法官將起火原因送鑑定,指起火原因可能是電線走火或是電瓶負載電流過大引起高溫,引燃滲漏機油的油泥所致。法官指出,事故發生前四個月該車進廠保養時,維修員即查知引擎滲漏機油,卻不認為是嚴重問題,致車主無法判斷有立即維修的必要,這是維修廠的疏失,應負賠償責任.
台中地院認定,該車因引擎滲漏機油形成油泥,油泥遇電器短路產生的高溫而起火,維修員雖曾查知滲漏機油,卻不認為是嚴重問題,判保養廠須賠該車當年份市值三十萬元。
你所轉po的車主案例...維修保養情況? 有無改裝??
你所轉po的車主...該車目前年份市值不到5萬吧..
或許其他網友不是當事人.所以無法理解或身同感受車主的心情.
但在你老師.你老師的朋友.你老師的同學.轉發/代貼的情況下.
為何車主本人一直都不親自出面??
感覺上就是要亂槍打鳥.在眾多論壇上引起輿論.向車廠施壓.
可以請你說明一下.你老師的要求是什麼嗎??這很重要.請列舉出來.
11年的老車.不代表一定會燒車.但是有一定的機率會發生狀況.
但認同車廠有道義上的責任.而不是無限上綱.
車廠有無責任??請兩到三家第三方公正單位鑑定.
若鑑定車廠有責任.請持鑑定結果與原廠交涉.
若原廠推卸責任.則對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
請問你老師?老師的同學?老師的朋友?或者你自己?有做到以上的事情嗎??
發生事情.請舉證.發生事情.請舉證.發生事情.請舉證.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在轉貼/轉發/代貼/代發的情況下.且無具體事證.如單據/錄音/錄影.
很難讓人信服及同情.一切都是你們的片面之詞.
n910416 wrote:
11年的車子,5月保...(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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