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是approval,certified或meet,我不清楚,但以ER的油看來,三個都不能用上,因為黏度就不符了
至於拿外面符合福特規範的油去原廠,原廠保不保固??似乎是不保(我也很不爽),但至少要上法院打官司時,還有贏的機會
joe78308 wrote:
原來不懂不能問?ME...(恕刪)
bioer wrote:
福特的規範網路上可...至於拿外面符合福特規範的油去原廠,原廠保不保固??似乎是不保(我也很不爽),但至少要上法院打官司時,還有贏的機會(恕刪)
BigMac4Diet wrote:
保固條約的爭執是法律層面的問題。就法律層面而言,我國的法律不允許車廠濫用市場地位禁止保固用戶使用非原廠機油,這一點很明確,但是他廠機油必須符合原廠規範在法律上也是沒有爭議的。
這個事件中的癥結點有
1. 原廠是否可以因車主用非原廠(或符合規範)變速箱油而不履行保固義務
2. 非原廠自排油是否為導致變速箱的原因?
3. 油商/車廠/車主,何者應負損害責任?
就事件經過來看:
1. 福特在法律上沒有什麼問題。因為車主使用的油品很顯然並不符合原廠規範,並非法律保護的範圍。
2. 自排油與變速箱損壞之間的關聯,必須有科學分析(結果應該不會事件單一兩句話可以說明,而是一份報告),福特的法務應該也不可能事實上也無必要出具證明,因為就法律層面而言,前項已排除福特維修義務,福特僅須就事實陳述(非規範用油/變速箱損壞),而無須評斷分析。至於是否油品造成損壞,是油品商與車主之間的問題。車主應另行交付第三驗證機構處理。
3. 損害責任追究應該是油商與車主之間的法律問題,因為油品明確宣稱適用車型涵蓋該車,但卻不符合原廠規範。這種超規格品的風險自然歸于產品銷售來源。如果油商認為損害非其油品造成,則油商與車廠間可能涉及民事問題,就可以就法律層面做後續處理。但是跟車主本身應該沒有關係了。
從過程中很明顯的,車主一直要福特開證明,而福特拒絕。他的目的其實也就是要依此向油商求償。但其實就算福特不開任何證明,車主仍然可以向油商求償,因為法律要件已經充分。而油商的表現也很明快,不過就算要逃避責任,就法律層面來看是無法撇清的。而明快的表現避免了後續對品牌的傷害,是一個三贏的處理方式。
至於油品與變速箱損害之間的關聯,油商/車廠兩造如果不走法律途徑,結果應該會是各說各話。福特由此案例確保了廠內規範,油商建立了負責任的形象,而車主獲得了消費保障。
至於油品不符規範與變速箱損害之間的直間接關聯,我認為是機率問題。車廠用原廠油並不表示不會發生同樣問題,但是處理費用已經被納入成本。不符規範的油品或許有其他好處,但會造成機率的變因,沒有道理由原廠吸收。此刻由油商擔負風險是合理的,因為那也是第三方油商成本的一部分。至於消費者應該要很清楚,不管作何消費決定,自己的風險是否有人分攤?免得出事後投訴無門。
唯一有點問題的是,該車主的語氣與方向一直暗示福特不負責任,意圖博取風向支持,手法並不可取。
BigMac4Diet wrote:
保固條約的爭執是法...(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