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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扯淡> Focus ST回原廠送修,竟然被偷!

cchang1234 wrote:
可是Qmore654...(恕刪)


或許我在法律方面的知識並沒有你來的多,這點請你多指教

不過也請你完整並確認我要表達的意思,不然你問我的問題『請問車商是要陪一台新車還是車子所剩殘值?』,我會回的答案不就是上面的發文已經說過的了嗎?

p.s若對你來說討論就是嗆人的話,那麻煩你當我在放屁就好,拜託,我很討厭筆戰

p.s*2 我上面說的是包包『裡面的東西』,而不是包包本身喔。(小小的挑剔請別見怪)
現在有個問題,車是在福特經銷商的保養廠,所以也許和福特原廠並無直接關聯,溪園廠我去過,那地方還蠻偏僻的.
看來福特都覺得自己的商譽不值錢,

進口一台新車成本才多少? 賣89萬都還有賺,實際成本有多少?

更何況這些費用可以跟維修廠一起平攤,也許還有保險金補貼。

這樣為何還要打官司? 訴訟結果,至少要陪上等值車價,外加訴訟律師費用,以及商譽損失.....

這些損失應該都不只89萬,這還不包含未來銷售減少......

為何不立即處理解決?

看來福特都似乎不在乎,還要以大公司跟消費者訴訟對抗,

消費者自己該覺醒了
Daniel1005 wrote:
或許我在法律方面的知...(恕刪)


OK!
那跟我後面說的一樣,
你得要先提出證明,
然後照當時所剩殘值賠償。
如果你提不出證明,
這就得看商家認不認帳了。

在民事上,
不管是任何損傷,
他要負責的部分就是恢復原狀,
不能復原的部分就照當時的殘值賠償或是賠一個一模一樣的。
今天被偷的狀況就是屬於無法復原,
法院應該是會判照殘值賠償。

但是,
如果私下和解的話就不一樣了,
這要看車主跟車商談判的如何來決定。

PS. 你的那句"而且,法律就是法律,沒事扯到經濟面做啥?"
很難讓人不覺得你是在嗆人,
也許你沒這個意思,
但是語氣可以再和緩一點。
那家保養廠在我家附近

基本上

如果我開百萬以上的車

我是不會到那家去保養的

因為真的感覺很像廢工廠

不用談高級

一整個連跟有質感三個字扯不上邊

而且那邊很偏僻

車停附近都有失竊之虞




真的假的
我還想說要賣掉我現在的車
想換FOCUS的說
這下得要觀望一下了

沒想到居然有這樣的事情
真是太離譜了

版大加油
剛上了01,就看到這麼瞎的事情...

福X....

其實看過其他大大的回覆後...

感覺車子是有感情的,覺得啦....畢竟st雖然殘值沒那麼多.但有些東西並不是錢可以代替的!!

而且有些回復讓人看的滿不爽的,奇怪,若你老婆被偷走是什麼感覺???我到滿想問問看的.

會買st應該也是愛車人士.再包刮改上去的配件呢???

並不是一台新車可以抵制...

其實版主應該說明,該怎麼賠償你的損失...

若我寧願他找回來...那是你付出的"感情車"而不是所謂的"錢"

福X有他們律師...那我想如果版主有錢,除了蘋果,我還想上電視打廣告.反正他(福X)這麼多問題.幾通廣告,他應該會非常的重視...

光是老鼠車我就覺得...我是來買車的而不是買一台....老鼠住過的車...

至於提告...我覺得...台灣法律...呵呵呵...不予置評...

好可憐的老百姓...真的...


@@"
以一件事的情,理,法三個面來看
以理來說,受人之託,忠人之事,沒有善盡保管責任,是車廠理虧,應該要賠,民間的修車廠也不敢這麼扯,

法的觀點,上法院,就法律上,車廠賠的就是原本他要賠的那麼多,車子的殘值

以情來說,車廠賠的是消費者對他的信賴,和品牌形象,這些東西,到底有沒有存在,我也不知道,車廠也不在意,所以也還好啦,也許因為和車主談的是小卡的,所以不在意,或是大卡的,覺得過一陣子大家就忘記也就沒事了,事實也是這樣啦,知道的怕的要死,不知道的還是往前衝。

所以,應該還是請大家在進保養場前,自己寫一份聲明,請保養場簽個切結書,萬一車子在維修期間丟車的話,應於三日內賠償車子新車價,現金賠償,不可分期,這樣子才是網友自保之道,在這邊叫叫叫,也只是叫爽的而已啦。

尤其是要板烤的車,幾乎都要過夜,那是不是請車廠負責人,簽一份本票,大家先小人後君子?
希望消基會有公用版的格式讓車主人手一份。

spirit-tail wrote:
看你的要求,根本是吃...(恕刪)


說話要將心比心

如果你的車也發生同樣的事情

你還能說這些風涼話嗎?

尊重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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