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_Deng wrote:
不要把歐美想的很美好啦
人家就是注重契約精神
法律規範甚麼就是甚麼而已
吃飯的時候自己滑倒都能告店家你告訴我這種國家人文素養高?
法律規範是誰的責任,不是政府嗎?要不你每兩年當一次橡皮圖章的意義是甚麼?...(恕刪)
立法跟人文素養可以放一起談,
但舉的例並不是很有說服力...
告店家之後的結果, 才能說明法律能申張正義的程度..
說不定判決是該員無理取鬧...
就算判決店家要賠 ->立法就做, 有誤??
是說, 看頭不看尾本來就是台灣的民風...
論完...是需要去"證"的
人家至少還有立法 ->就是你說的契約精神
台灣敢立法讓人論證嗎??
爛到上層早就沒救了..
科科....
美國真人真事的企業鉅額罰款案例多到數不完還拍電影
他們也一堆狗屁倒灶的事, 但被抓到就是嚴懲
這才是法律能不能申張的地方->就是你說的契約精神...
在台灣拍真人真事會被消失吧...
更合況已經有法, 企業排廢水,地溝油還是只罰一點點
一般百姓偷竊都罰比地溝油少..
台灣土性到, 連明定的法律都耍賴矇混過去 ->就是你說的契約精神
很重要的地方已經說3次了...
台灣輸歐美很遠.. 差不多是國小跟20歲成人的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