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x828 wrote:
今天去富邦臨櫃退保了...(恕刪)
大大你好:
我個人覺得你之前保的額度應該是夠了啦。
1000/5000/200的額度再加上殘障增額的部分這樣算很夠了。
在詢價前我會考慮到的部分大概是夠不夠賠的問題。
1000/5000/200萬的額度我個人覺得比 500/5000/50 + 超額500 來的好
就傷害而言一般身故約在1000萬以下可以和解,傷殘部分目前最高約在2000萬,所以你的殘障增額加上去就應該很夠了。
就財損部分,200萬賠對方的損失應該是夠了啦,除非你撞爛了雙B以上的名車或是連環大車禍。
當大家在詢價時可以多加注意沒有超額責任險時就保多一點的財損,若有超額責任險時就已超額責任險來替代財損。理由無他超額責任險比財損便宜且範圍較廣泛。千萬不要想要以超額責任險替代傷害責任險。
以上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附加全損免折舊險(98.06.24 (98)富保研發車字第083號函送保險商品資料庫)*
(1.)承保範圍: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車體損失險承保範圍之保險事故而其修理費用數額達保險金額扣除折舊後數額四分之三以上時,本公司按保險金額賠付之,不再扣除折舊。
出處>>>http://www.fubon.com/insurance/b2c/content/car/car1.htm#7
----------------------------
這段話本人看不太懂其話意.了解的人能否幫忙解釋一下>>>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車體損失險承保範圍之保險事故而其修理費用數額達保險金額扣除折舊後數額四分之三以上時,本公司按保險金額賠付之,不再扣除折舊。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