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比細菌還不如......
我也愛喝酒 不管喝多喝少
還清醒就11路公車回家 運動兼醒酒
爛醉就搭小黃 以前我也會覺得好麻煩(挑離家近喝)
但想到花個200~300車錢 勝過高額罰款
發生事故 就算不是自己的錯 被撞了也是要酒測 一樣理虧
更別說害對方生命受到威脅 家人受累......
喝酒真的不要開車騎車上路了 前陣子我才勸我朋友別要騎腳踏車來聚會
警察一樣會開罰
但是這大環境是如此,不是事事都有所謂的正義和公道
就如同改裝車,那些飆仔
姑且不論他們製造噪音和光害影響到市容和其他人的權益
因為飆車而害死的人,破壞的家庭,不會比酒駕少
但是台灣對於飆車的定義只在於集體競速等
法令雖然明文規定不能非法改裝,但是實際上的執行卻....看看路上的改裝車就知道了
改裝不等於飆車?
或許不是絕對,但是改裝就等於違法
一個視法律於無物的族群,他們會遵守交通規則?會在乎他人?
美國和日本,好像非法改裝被抓到,是要吃刑事罪的
個人覺得
只要酒駕:不管有無肇事,一律公共危險罪,不得易科或緩刑
酒駕肇事傷人:以加重傷害罪論處,加上公共危險罪致人死傷罪,一罪一罰
酒駕撞死人:公共危險罪致死,就是殺人罪
非法改裝:公共危險罪,車輛銷毀
飆車:公共危險罪,吊扣駕照一年,二次以上終身不得考照
其他像什麼幾十個小土著拿著武士刀騎車遊街的,直接送到山上,讓原住民練練打獵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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