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弟約有十幾年沒碰乙式車險,稍做了一下功課:
1.強制險以外應當以『第三人責任險』+『殘廢增額附加條款』+『超額責任險』為優先,後兩者的額度盡可能拉到千萬以上保障---但看不懂保單項目的部分,有沒有『殘廢增額附加條款』+『超額責任險』。
2.『車體險』、『竊盜險』損失幅度不過幾十萬左右,並不是真的完全無法承受---所以車體和竊盜似乎有空間調整。
3.應該作限定駕駛(目前規劃只有本人+太太兩人)
4.第三人超額附加條款,甲型和乙型的差異?
5.乙綜型意思?
6.其它可調整部分
懇請專家賜教,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