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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到上正汽車保養..請大家告訴大家




保養廠員工"保管"客戶相機



星期六(7月21日)為了要去高雄辦事.所以順便將大姐的車送去"高雄市民族路的上正汽車"保養.

這一天可能用的上相機做紀錄.出門時就交代先生要帶著.結果車進廠後.

他跟我碰頭說.阿!我忘記把相機拿下車.好吧!那就算了.



要去牽車時.我就猛找相機.結果車子翻遍了.沒有就是沒有.

去找維修人員.說沒有

去找接待人員.說沒有

去找客服小姐.說沒有

我就想說該不會他臨出門前又放在家.所以打電話回家問.也沒有



毀了.我有好多照片還沒請出來.而且是重要紀錄.

而且這一台很新!



可是我回到家很不甘心的再把車子跟家裡翻一遍.

不可能就這樣憑空消失阿!

我就在打去上正問.那個接電話小姐.沒聽我多解釋一遍狀況.就很了解狀況的說.

小姐.你說的相機我們都有問過了.沒有人看到.也沒有人撿到.

我口氣很不好的說.好啦!我就這樣掛電話..真是卒仔.不會多唸幾句..



後來.爸爸看我一直很不安的找相機.他就說.電話給我....

喂~你好.請問廠長在嗎?(哈!原來要用惡勢力)

敘述完大約狀況後.爸爸請先生跟他說完整的狀況

先生很職業的跟他說.我們把車停的那裡有監視器嗎?

請將監視器調出來確認一下好了.廠長說.有.有監視器..我在去搞清楚一下.

掛完電話.不到一個鐘頭..打來說.有.有找到."有人"幫我們收起來..

*&&%$#^&*(&^$##@^&*())(*&^$#@

最好是.有人幫我們收起來..氣死我了!



我的相機終於回來了.爸爸跟大姐去幫我找那位廠長拿的同時.

因為爸爸很低調.所以廠長說他的.大姐很想回應.可是礙於爸爸的關係.就聽他說而已.內容如下:



1.他一直強調是掉在地上他們的員工撿到的(那為什麼當時我們在找相機的時候.全世界都說沒看到)

2.他說因為那一個員工只有值班到中午.所以當時問不到(這點更疑點.第一.我們是中午前拿車的.第二.再怎麼說他撿到就該直接放在服務台.光是這一點處理程序就有問題.那還有後來去問才有的)

3.他居然說溜嘴說.他們那裡的監視器是沒有用的

4.他還說.現在相機這麼便宜.誰都買的起.也不是什麼大事



基於上述幾點說完.相機歸還.一點歉意都沒有的上正汽車.

著實令人感到可以因為一台相機而讓人了解他們的企業素質.

真是有夠看破..

2007-07-26 9:5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汽車
既然都有監視器,且事後處理態度如此消極,本應該報警處理,應該足以用竊盜甚或侵占來處理起訴吧?!

不過交車時...一般不是都會點交或是請妳簽一張確認貴重物品帶離車上的單子嗎?

還是這只是一般私人保養廠?!像我本身去保養車子,一定都盡量在現場,說實話,越了解車子,

你會發現保養的人有多麼恐怖,所以在現場監工我一向都很堅持,不過到底是哪一位員工"撿"到了相機?

那撿來的相機沒有交付櫃檯?試問是否就有足夠的"侵占"嫌疑?要是樓主想息事寧人,那就摸摸鼻子就算啦,

反正相機拿回來了,要是想好好教訓這種劣質保養廠,還有很多可以搞...


如果大家今天都可以這樣用"說"的來圓事,哪天某台車的零件被偷換掉,抓到後就說"不小心"換錯,

然後就當什麼事都沒發生就好,被你抓到算我衰,道個歉就好,沒抓到就算你衰,這社會...真的黑暗到爆了
๑SPHINX๑ 男人不怕走進黑暗中,只怕心中沒陽光
物價油價什麼都漲價,生活越來越困苦了,凡是都得靠自己多小心~~~
。人要衣裝,車要改裝。 Ricky Chuang
看您在 U-CAR 也貼了相同的文,那我也只好在這回覆給您瞧瞧:

雖然同情您的遭遇,但還是要呼籲您一下,因為一台相機的烏龍事件就叫別人都不要去那兒保養,
是不是有點「過度反應」??
冷靜想一下,如果該廠員工存心要幹你的相機,那您的相機現在還能回到你身邊嗎?
如果廠方打死不承認找到,把它丟到垃圾桶去,死無對證之下,所受到的責難是不是會比現在還小?
所以還是建議您,既然東西找回來了,您絕對有不爽的權力,您可以抱怨、數落該廠內部管理的缺失,
但是在各大車板叫人不要去那邊「保養」,這則是又有點奇怪。

就您的說詞,攤開來逐項檢驗:
把貴重物品遺留車上就送交保養→ 您的缺失
員工拾獲(或發現)車上有貴重物品,未交由該廠專責單位保管、後續交還→ 保養廠的缺失
後續多位員工各說各話(或許你問的人真的不知道或沒看到),也是保養廠前端沒有事權統一,讓你沒有問對人所致
所以,兩邊各打五十大板,這個烏龍事件算是給你們彼此一個教訓,最後東西有找回來就好
建議您,還是別再繼續放話,用這樣的標題把事端擴大了吧??

我的車大小問題維修常去高雄民族上正汽車處理,不管效率、品質、收費、服務,到目前為止都算相當滿意
這間算是有良心的保養廠了啦,裡面也有技術純熟的好師傅,
所以,您叫我不要去上正保養車,那我要去哪兒保養車呢????
相機也許是真的被偷

只是廠長之後介入這件事

他可能說出:物品不交出來之類要怎樣,用半恐嚇的方式,交出後不追究。

所以相機之後就出現

marchchen1976 wrote:
看您在 U-CAR ...(恕刪)


也許在您眼中這是一個烏龍事件,但在當事人的角度看來卻是完全不同!
畢竟您也不是當事人,您也不會像當事人那樣又急又氣,但若今天換成您
當苦主,不知道您的反應會如何?

當事人因為這個事件就請大家不要到上正去保養,的確也有欠考慮,並不
是所有上正的員工都不好,這點應該要還上正一個公道!不過我也覺得上
正的處理有不少瑕疵喔!誰能保證那個監視器不是好的呢?有沒有可能是
主管看到畫面內容見不得人,才宣稱監視器故障呢?

我從不認為我把貴重物品放車上送去保養是一件"不對"的事情,如果我
今天改裝了高檔的影音設備,是否去保養前我要把喇叭DVD主機全部先
拆下?消費者是因為信任才會前往消費的,不是嗎?利用消費者的信任行
"保管"之便實在不太入流!要怪就該怪車主怎麼可以這麼信任車廠呢?
保養廠幹部也應該負起監督之責才對!

再者,放在車主車內的所有財產,不管今天價值有多少,一個有道德的車廠
員工都不應該去接觸,尤其是不影響到工作的部份,更應該嚴格要求避嫌,
縱使今天遺失的只是區區幾塊錢銅板或是一張回數票,那也是一樣嚴重,
反過來指責車主,認為車主引人犯罪,這樣對嗎?我們該譴責強姦犯強姦
良家婦女,而不是只會怪受害人穿得太少,不是嗎?也許比喻的不好,但我
想這道理大家都懂,請見諒!
marchchen1976 wrote:
看您在 U-CAR ...(恕刪)


保養的地方多的是..你自己可以選擇..你也可以繼續..
我只是說說我不滿這樣的處理態度...
有一天不是相機遺失的事...
是你的車子被保養出槌的事...

這樣的企業處理態度...你敢打包票...
他不是用這樣敷衍的態度對你嗎?
castlehill wrote:
相機也許是真的被偷只...(恕刪)


就是你說的這樣阿!
不然真的問都問不到...
前兩年我們全家在屏東家樂福購物,當時因為還去了其他的風景區所以帶了相機,為了購物方便於是將價值三萬多元的相機放在後行李箱,等我們歡歡喜喜的購物完後,打開後行李箱時儍了眼,那台相機──不見了。

家樂福有標示停車場不負保管責任,於是,我們只能責怪自己太不小心,以致於相機被有心人士「順手拿走」,當時卻一丁點兒到家樂福去抗議的念頭都沒有。而相機裡有我們那天出門遊玩的相片在裡面,卻只能無奈,誰叫自己粗心。

今日看到版主的遭遇,好羨慕您能把相機找回來。

我想沒有人願意自己珍貴的東西遺失吧?當然也沒有人會拿自己公司的聲譽來開玩笑吧?今天就算不是相機是其他的物品,該公司為了聲譽也絕對不會做出這樣的事情來吧?這其中一定有誤會。

該公司的確有人員的疏失,這不可否認,就好比我們去百貨公司撿到物品直覺反應會拿到服務台,撿到的員工當時無此作法確實不當,我相信該公司經此事件必定會進行檢討及改善,請版主冷靜下來,試著聽聽該公司的解釋呢?

拜讀版主文內敘述後心中有些疑慮,請問版主的相機有拿下車嗎?如果拿下車了,那麼該公司該背負責任嗎?因為相機是拿在您的手裡,可能是自己放在某個位置而忘了拿,或是不小心掉在地上而自己未察呢?您也真該慶幸是該公司員工撿到,如果是其他去保養的客人撿到了,試想您的相機可能會回到您的手裡嗎?

若您十分確定您未將相機拿下車,那麼該公司員工怎麼會「撿」到相機呢?我想,他們絕對不敢這樣玩,是吧?而您認為相機尋回重要?還是您另有什麼原因呢?

建議上正汽車儘速修好該公司的監視器,以及學學家樂福停車場標示「貴重物品請車主自行帶下車,若遺失不負保管責任」,以免日後發生爭議時提不出有利證據以還自己清白。

每家公司都有其優劣,不該全盤否認,作為消費者若因噎廢食,是否會損失自身的權益呢?上正汽車的確該檢討,而版主的主題似乎過於煽動呢?我相信還是有很多冷靜釐清事實的消費者,知道自己不會被某些事件牽著鼻子走。
t1979118 wrote:
保養的地方多的是.....你敢打包票...
他不是用這樣敷衍的態度對你嗎?(恕刪)


但也不代表所有顧客都是這樣被對待的吧?
就我所接觸過的經驗,該廠的確有不少好技師,這樣一杆子打翻一船人,感覺不太好...
有時真的是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但如果真的有糾紛,
可以訴諸法律途徑,或找更有效益的媒體申訴(如某數字週刊)...
生活可以講究,也可以將就. 可以有品味,也可以無所謂. 不要問我太多,我只是愛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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