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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死的肇事逃逸酒駕者,害我少了一位優秀的同事,一個年輕正要綻放的生命!!

今日新聞,板橋市民生路一段,酒駕肇事逃逸,造成機車起火,被害人過世,肇事車輛是Ford Escape的車,黑色,車號是8498-YL,簡XX的男性畜x,可以肇事後過兩個路口下車察看自己的車輛,居然被捕後聲稱不知道撞到人,以為撞到柱子,真是畜x一名...
2010-10-12 19:57 發佈
下午看了新聞

真想發個酒駕肇逃至死唯一死刑

要肇事者賠錢...算了

他賠不起

酗酒的人

還是會喝下去

法律....當....一命還一命

往後不再有家屬傷心流淚

每次看到這些新聞
就覺得社會的公平正義在哪裡?




法院應該要強迫肇事者負擔起後續的社會責任
扶養對方親屬等等

jackalchern wrote:
今日新聞,板橋市民生...(恕刪)


剛看新聞 抓到了

高材生 生命才正要發光發熱

酒後開車真的不可取!!!
哇 ~ 沒想到是開版大的同事啊 太不幸了
那個廢渣......希望他有一天也被人開車撞柱子.......
沒錯
不要再跟我說啥
"不確定的犯意"了

難道我如果喝醉酒在路上拿西瓜刀亂揮
也叫做不確定的犯意嗎

酒駕肇事
致死或累犯者
唯一死刑啦

poca1997 wrote:
法律....當....一命還一命



支持~!!!
叫你不要你還硬要~ 就說我要吃臭豆腐了啊~ 還硬買豬血糕~
會開車喝酒的不管怎樣說都還是會

反正~出事情時就是賠不起,爛命一條

想要台灣法律改

就等有政府官員的人or親戚被酒駕的撞到

才有機會改~這是無奈的現實
RD我回來了,繼續傷害我的眼睛~
酒駕至死絕不能以過失致死判刑!兩者是不一樣的東西
可惜台灣喝酒人口很多,我相信板上也有人是常客
所以通常這種文章都得不到大眾的注意
因為他們不會想要堵自己的後路
之前有酒駕被自己親人撞死的新聞
這是一種輪迴
喝酒駕車的請繼續吧
在電線還沒完全地下化之前
你們總會看見〝天國近了〞這四個字
可惜,你們撞死後是不會到天國的
去土裡繼續喝吧
bv2pg wrote:
沒錯
不要再跟我說...(恕刪)


+1


這則又讓人想起那位混蛋的英商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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