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來了問貨車司機怎麼發生的,他說在卸貨區(畫黃色框框的部分)卸貨準備離開時,我的車忽然間從它的前面衝過去撞到的,並說他要離開之前左右兩側根本都沒來車,我聽了愣了一下,心想他為甚麼要撒謊,因為他說的根本就不是事實,我從照片的最後面開車到事故地點少說也要二三十秒,怎麼會沒車呢?況且我是開在路的左側,假設他是在卸貨區,它是貨車,座位很高,應該更容易看到我的車。可是我和老婆大人明明就看到他停車的外型是和房子水平,而卸貨區的停車外型是和房子垂直,還好有用手機把擦撞的相關位置照了幾張照片,當時卸貨區上就停著一輛五門的車子,難道兩部車是疊起來的?請問我要向誰證明貨車司機是在說慌,因為有照片為證。目前已經至原廠估完價,警察開了一張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給我,請問現在我該怎麼走?我沒保全險,也沒保車碰車險,只保第三責任險;而貨車我就不知道了。處理的警察告訴我,事故地點是停車區,非一般道路
照片中五門車停的黃色格子就是卸貨專用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