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閣下開句逃兵玩笑就引來兩個政治嘴砲炸帖,唉...憲法確實有明文規定國民有服兵役的義務,但是卻也沒有禁止合法的規避。話說回來那些尸位素餐者成天就想著如何幹掉憲法,一遇到自身問題又把憲法抬出來當護身符。怎不說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dannyemulator wrote:那就不要活在台灣,甚...(恕刪) 1. 每個人都有自由選擇要活在哪~這是最基本的,說這種話只能表現出你的幼稚。2. 就像繳稅問題,有人會乖乖繳稅,有人會逃漏稅,但是也有人可以免稅,既然有免稅的權利,你會乖乖的不免稅,犯賤跑去繳稅嗎?如果能做到這點,那我就跟你道歉OK?做不到那就請你閉上你的臭口~3. 要呸我可以,我反送你一個凸~@@"PS:我怎麼也幼稚起來了呢?居然跟這種人一般見識~這也為什麼我交朋友不會找那種只要談到政治就會不理性的人~
Huma wrote:看閣下開句逃兵玩笑就...(恕刪) 呵呵,那些回應其實不要回應他們就好,一回應搞不好會變成筆戰~@@"但是我最後還是忍不住啊!畢竟修養還是不夠~法律規定國民要當兵,不過對於有雙重國籍的人來說,這點就從Mandatory變成Optional了吧?呵呵~叫我不要活在台灣,那是不是不歡迎那些外國移民跟外籍勞工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