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y: 我們沒有舉證責任.
消保官: 如果Sony暗指消費者有不正常使用行為, 必須要有舉證責任, 且你們維修中心修理時就會把電腦整個拆解, 所有不正常行為就可以檢查出來的....(恕刪)
感覺很差勁...
我農曆年前買了一台新機SE17沒幾天,發現螢邊緣幕露光拿去檢測,想請維修站開新品不良證明直接跟經銷商換貨,明明上下都露光嚴重,裡面的工程師只說下方才有燈管不承認上面有露光,我詢問說那怎麼會這樣,工程師直接回我說我怎麼知道你消費者是怎麼使用的(這應該是暗指我有不正常使用行為吧..),我當時證明要求他開立上下都有露光,後來開立第二次的新品不良證明就變成人為因素造成.我馬上就跟裡面的工程師吵起來.當下就覺得吃了悶虧,驚覺不妙..要求他更正回原本的證明文字.(而且出貨日期依賣給經銷商為主,經過要求更正才更正)
後來經銷商幫我處理的很好,讓我換貨,但第二台SE17新機居然有5mm直徑的光斑,(推測試組裝時外力所造成),我就直接退了,到現在我還是很感謝幫我處理的經銷商.原本想說買台sony來工作,但這經歷實在讓我覺得觀感很差.
更先前一次買了一台dc,結果鏡頭邊角有膠狀異物,隔天拿回去更換,直營店告知沒貨不給換,也不給退,說什麼要送回去檢測才能決定如何處理(球員 裁判 都是sony 消費者很弱勢),最後還誣賴我說買的時候開了好幾台檢查,根本沒這回事,當下我非常火大.最後我據理力爭下,還是給全額退款了.產品是有問題的情況下又沒貨更換.
看到樓主這篇真是頗有同感.
zaha0901 wrote:
感覺很差勁...我農...(恕刪)
原來受害者這麼多阿,
網路上好像很難找到一個專門收集受害案件的地方,
以致於很多人不知情下不斷有人受害.
不知道搞個Sony受害者聯盟粉絲團有沒搞頭阿
附標大概就是We believe in Victims...T.T
專門拿來收集所有Sony受害事件與處理方式.
弄大的話搞不好可以讓Sony認真反省改善的一股小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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