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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SONY NB只能到直營店,代理商出貨的SONY是不管的!所以SONY四個字母出了公司看看就好…別太當真!

kerry5140 wrote:
而版主發生的連續兩台註冊第2台失敗的情形說真的我以前在賣場幫客人註冊的時候還蠻常發生你這樣的情形,因為SONY在x灣的SERVER真的是蠻容易當的,通常我們都是直接打保證書上面的服務專線4499-111請客人直接跟SONY留資料註冊!
...(恕刪)


我想不完全是當機問題。前面有網友提過,消費者興沖沖地買完產品就急著想要上網註冊(好多拿半年保固),結果SONY自己來不及把已經賣出去的產品序號輸入資料庫,導致出現錯誤訊息。用18個月保固鼓勵消費者上網註冊,結果還不是要人工處理....這是台灣SONY的老毛病。

我買VAIO時,作法很乾脆:告訴店員給我一台保證「未拆封」的筆記電腦,確認後就結帳帶回家。對我來說,當場開箱驗亮點規格不是重點,我只是不想買到其他消費者拆過碰過的東西,其他我都可以接受。

樓主大概也有類似的心情。若是當時交貨時有驗箱子上的封條,我想後面的麻煩會少一點。
小弟認為雖然整件事可能是因為FNAC將展示機整新後賣給樓主,樓主本身也或許是太大意沒有詳細驗機,但真實情況如何,畢竟大家都不是當事人,也無法去判斷所謂的是非對錯,但小弟認為若SONY很珍惜自己本身的商譽,還是應該要很認真的去查事情原委,畢竟那台NB是SONY製造的,總不是仿冒的,雖然不是直營店賣出的,但原廠總是必須要對旗下經銷商有某種程度的約束力,否則旗下經銷商亂搞,縱使SONY就法律層面沒有責任,但商譽還是多少會受到影響,消費者或許無理,但客服部門的工作不就是為了替消費者解決或是回答問題?或許最後的結論未必是消費者能接受的,但過程中的態度,卻是給消費者最直接的感受...換句話說,重視商譽的公司,對其客服人員的態度,也應該有一定的要求,在溝通的過程當中,客服人員代表的就是公司....
U大~給您敬禮

不是每個人都能夠那麼堅持的捍衛自己的權利,po上來溝通的過程有助於我們以後碰到這種事情時知道要如何去面對 ,我想~這也是u大po上來的目的之一吧,光是這方面就夠讓人尊敬了

買東西要檢查是沒錯,但是有幾個人會檢查到面面俱到呢?有些事情並不是消費者該去全面負責的,有些東西難道廠商(無論是賣場還是產品製造廠)都不用負些責任嗎,貼紙這種東西沒有兩台拿來比,說真的~誰知道哪裡要該有哪張貼紙,誰又會知道有沒有被斯掉呢,這....我想會檢查到貼紙的人絕對是少之又少

我相信u大絕不是因為貼紙被撕掉這麼單純的事情而去跟廠商周旋,問題在於買到的東西不是新品,光是這點賣場就該給個交代,但是照文內所說,賣場也沒做相關的反應,只能讓人覺得遺憾,為什麼那麼大的賣場(個人覺得該賣場是3c賣場裡面算是高檔的)竟然在客服部分做得那麼差,為何不是以消費者的立場去考量去解決,而只是推卸責任

或許有些人認為自己可以在買這種所謂高檔的電子產品時做盡詳細的調查並檢查,但是並不是每個人都會這樣做,我相信也不是每個人都同意花那麼多的時間去了解某個產品上面該有哪幾張貼紙這種小事情都要看到,雖然角座的膠墊是可能看出來的,但是這部分如果廠商帶著消費者看一遍是不是會更讓人窩心呢

並不是做不到,前陣子我去新光三月買G2000的西裝,雖然不是頂級的西裝,但是店員的態度硬是比賣個十萬八萬的態度好太多了 ,忙歸忙還是讓你感覺得到他盡心盡力為你服務的感覺,又前個禮拜去光華商場買硬碟,買過很多硬碟就這次覺得感覺不錯,在拿出商品時跟消費者確認產品型號規格並解釋該產品型號代表目的,外包裝未拆封,內防靜電袋未開封,保固貼上後告知保固期限跟幾日內有問題保證更換新品,附上名片以方便有問題時詢問更換,最後詢問是否需要塑膠袋方便帶走~

這裡不討論有關法律的問題,也不討論誰該做誰不該做,而想說的是做服務業的難道不能再用心一點,再為消費者多想一點嗎,難道買賣之間不能有更好的應對模式?諜對諜的處理模式是不是可以有改善的空間呢?
vincentlin0222 wrote:
至於sony 雖然沒直接責任(買賣關係是fnac與買家),不過說真的既然有辦法控制所有經銷商要賣

一定的價格,不可以替客戶修水貨,那為何不控制經銷商客服品質?...(恕刪)


據我所知,
SONY的某些非直營經銷通路得要自己想辦法把展示賣機出去
不管這台展示機外觀上是不是被操到很舊,
只要沒有功能上的瑕疵,
就不能退回去給SONY做整新或是變成特賣會的商品


所以問題就出現了
前陣子在友站看到新買的SONY隨身聽有問題找SONY換貨不成惹一肚子火的文章,再看到這篇,
發現兩者之間有一個共通點:

兩位苦主都沒有在第一時間去當初購買的店家要求處理.

(隨身聽事件是在NOVA的某經銷店買,卻跑去Sony Plaza要求換貨)


小弟對於樓主的案例深感同情,但若事情發生在小弟身上,小弟會這樣處理:

親自帶著機器和印有天母法雅客出貨章的保證書與購買發票到天母法雅客找當時交機的業務理論.
如果業務不認帳,就找新光三越天母店的樓管申訴.

這方法絕對比寫e-mail到SONY或法雅客總公司,浪費時間跟不清楚當時狀況的人周旋來得有效率,
不論是哪間公司,公開在外的電子信箱除了擋不完的垃圾廣告,還有大量千奇百怪的疑難雜症,光是過濾那堆郵件就夠花時間了.
再說那又不是總經理專用信箱,負責收信的人會有多少權責可以指示相關部門迅速針對問題回應?

親自致電天母法雅客馬上就可以得到回應了,
卻讓不知道要接幾通電話處理多少客訴的客服幫忙打去問,然後等回覆等得心煩意亂,
還要再打去三催四請要求人家幫你問,何必呢?

小弟認為SONY或法雅客在處理流程上固然有不當的地方,
但樓主之所以花那麼多時間繞圈圈,受那麼多氣,自己多少也要負點責任.






買筆電本來就應該要當場驗機,有問題就當場換機,拿回去之後才說哪裡歪了哪裡壞了,誰知道是不是你自己弄歪、弄掉的。

文章冗長,贅詞太多,整篇看下來就是你情緒化的文章。
整篇文章去掉你那且冗長的情緒化敘述,留下針對問題性的敘述的話,大概剩不到一半。

如果這篇文章只是純粹抒發個人的情緒,那就沒太大意義。
如果是要請教板友們,簡單的說明才能夠讓板友更快速而且明確的了解你的問題。

eachin wrote:
買筆電本來就應該要當場驗機,有問題就當場換機,拿回去之後才說哪裡歪了哪裡壞了,誰知道是不是你自己弄歪、弄掉的。

文章冗長,贅詞太多,整篇看下來就是你情緒化的文章。
整篇文章去掉你那且冗長的情緒化敘述,留下針對問題性的敘述的話,大概剩不到一半。

如果這篇文章只是純粹抒發個人的情緒,那就沒太大意義。
如果是要請教板友們,簡單的說明才能夠讓板友更快速而且明確的了解你的問題。


你可以再看一下過程,我有拆封驗機,沒有問題。但是誰在交機錢會先調查你買的NB應該有幾張貼紙,驗機器時一張一張數貼紙,而且如果是裡面那一條512M DRAM被換掉。請問有幾個消費者會當場拆機器看單條512M DRAM是不是被掉包,還不是回家在升級RAM時才知道。火大就火大在這裡,誰會想到跟FNAC這麼大的賣場購物驗機器要這麼費力。我是按一般消費者驗機的方式,但是這件事告訴我們,跟SONY+FNAC就是要不斷蒐證。情緒性的敘述很多是SONY的呂先生跟我說的:「例如到直營店保障就跟經銷商不一樣!」,這也是我的教訓,跟大家報告罷了。FNAC客服E-mail過去已經兩天了,連個屁都沒回應,這就是FNAC的客服態度。至於口氣不好,一個學生如果靠打工一個月存1500元存到6萬多要三年多,高高興興的買台SONY,結果是這般誣賴,沒當場罵三字經xx娘就不錯了。

CCISYS wrote:
我前幾天才從法雅客買了一台CR25
雖然不是樓主那種很高階的機種啦
但法雅客他們有好幾張需要簽名的單子
有一張是確認筆電有無瑕疵的單子
而且分成好幾點....外觀.顏色是否正確等很多分項
還有新機交貨與展示機交貨兩種選項
需要確認後一項項勾選
確認無誤後要簽名
不知你當初有沒有簽??
如果簽了
只能自己對自己負責了


請問有一項是,要你數一下有沒有少貼紙嗎?還是有沒有貼紙被撕掉?如果有這兩項我無話說,但是要先在LIST單上清楚載名這款NB有給張貼紙。

vincentlin0222 wrote:
至於sony 雖然沒直接責任(買賣關係是fnac與買家),不過說真的既然有辦法控制所有經銷商要賣

一定的價格,不可以替客戶修水貨,那為何不控制經銷商客服品質?


不過說真的,這種情形建議樓主別再花時間周旋.把機器賣了換別家吧(硬體沒很大問題很難叫

廠商負責)~除非您時間與金錢無上限!


今天SONY與FNAC就是看準台灣顧客沒有時間跟他們耗所以態度惡劣如此,悲哀就悲哀在這邊,我也相信我不是最後一個但是我總可以跟大家告知跟SONY+FNAC做生意的悲慘教訓吧!

vincentlin0222 wrote:
至於sony 雖然沒直接責任(買賣關係是fnac與買家),不過說真的既然有辦法控制所有經銷商要賣

一定的價格,不可以替客戶修水貨,那為何不控制經銷商客服品質?


在跟SONY交涉過程中,我只看到SONY一直幫FNAC找藉口,跟FNAC站在一線一起推責任。從沒站在消費者的立場想過任何事情。因此SONY的形象就是只管誰可以把東西賣出去,至於那家經銷商對客戶的態度如何,服務如何。套句SONY呂先生說的話,FNAC服務怎樣我們管不到。東西出給FNAC責任就跟SONY切乾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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