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

[偽開箱]殘敗的VAIO Z15,心碎了的LCD~

發文者請節哀~
我想我要更愛護我的z16才行阿~
- 肩膀很硬人生很酸

裂痕看起來是右手單邊搬開螢幕所造成的

SONY的LCD好像比較好吧,色域比起其他廠牌來說廣的多。

LCD更換還含工資、運費(Z是日本製的),收這個價錢不意外。

我建議你可以去維修站,跟維修人員,現場拆機並研究問題。

看看能不能證明是在正常使用下破裂。

或者原廠組裝不良。

SONY的服務實在對不起他收的錢,硬碟不能換,LCD會自爆....

SONY:個案,個案,通通是個案,都是人為因素...

那我不買SONY的筆電,也是個案
對週遭的人反勸敗,就當人為因素

一年下來,sony也少賣好幾台...
不是這樣的吧...
依打開力道或是"風吹"
真不知道他的風吹是幾級...
小弟曾經在面板廠工作,尺寸不巧是做筆電的廠
筆電裡面的CF片也沒有誇張到"風吹"就破了!
在生產的過程,機械手臂運送過程的確會破片。
但沒有到紙糊的等級吧....
六萬塊不是一筆小數目!希望版主還是力爭自己的權益!!!
如果這樣消費者就被吃死,台灣的消費者權益永遠就只有被吃死死的!
加油!!!
yia wrote:
SONY的服務實在對...(恕刪)


國際上,大部分的人都認為 硬碟、CPU等等是不能自行更換的,記憶體也必須請專業人士加裝。

台灣人很會DIY改電腦,所以不能換硬碟,會覺得很奇怪。

SONY在台市占率也高達第三名。可能不差少賣你那一台吧。
這個故事告訴我門...
在鑑賞期的時候要用力操
鑑賞期一過出問題就無敵麻煩

樓主運氣有點太差
一過就出大問題
怎麼會過了鑑賞期才開始使用呢??

會不會是摔到啊.....光放著螢幕就裂一半
如果真是這樣~建議向消保官求救了
=廢柴上的風霜菇=
15樓的真的是很奇怪,為什麼SONY在國外只有自行更換的零件不保
其他的組件在保固期內都不會有影響
就只有台灣是會拆機就全機失去保固
台灣雖然是資訊產值的大國但是買筆電還是一堆人看外觀和迷信日本牌
就你說的拉國外連換記憶體都要請專業人士
但是國內的維修中心有拆機必定放在防靜電毯上、戴手套、穿靜電鞋嗎
好像都沒有吧,也並不是那些工程師就不專業了
而是現在的組件已經沒有那麼脆弱,更換也非常容易且快速
國外的SONY可以選擇自己要的規格,台灣沒有會有想要換東西的需要很正常吧
現在我對於我身邊想要買sony筆電的人不只是不建議且是會強力阻止
我也相信影響的應該不會只有一台
nomrd wrote:
2008-12-05 00:28 by nomrd


跟SONY其實多說無益,這樣的企業文化,
就是因為消費者(粉絲)過度的溺愛、神話與吹捧,所寵出來的。
一路購買小筆電相伴的我,
購買過VAIO的R505、TR、T、TX和TZ,
但是SONY回報給使用者什麼樣的品質呢?
TR的小眼睛,99.9%會瞎(沒說100%是因為這世界上總有特例),還有朋友的TR一台就瞎過三次;
TX開始使用LED背光模組大幅消減上蓋厚度,
卻讓液晶螢幕弱不禁風,容易裂開,災情頻傳,讓使用者每次使用都提心吊膽;
TX開始,也因為設計瑕疵,闔上螢幕後鍵盤會摩擦到液晶螢幕,把螢幕刮出鍵盤印痕,多款都不見改進;
TZ則是設計上根本發生問題,SONY坦承後卻火速改款掩蓋錯誤,犧牲消費者手上TZ的價值;
這些就是採取超高額定價,標榜MIJ的高階VAIO,所相對應的品質嗎?
上述的產品品質問題,大家全都遇上了,
所以TZ成為了我最後的一台VAIO,我不可能再買TT了,
VAIO,到此為止。

至於樓主的問題,個人建議樓主先把電腦收好,準備做為證物,
找個念法律的朋友,或是尋求法律扶助,
把事實經過清楚敘述一下,寫好狀紙,直接遞狀控告SONY,要求SONY負起民事賠償責任。
樓主勝訴的機會非常大,理由很簡單,
如果是在正常開闔上蓋的情形下,卻發生液晶螢幕裂開的狀況,
不管是因為應力問題、機構設計問題還是組裝問題,都不該是可歸責於樓主的過失啊。
憑什麼別家的NB螢幕用左手開、右手開、單手開、雙手開、還是正中間開、兩側開,都不會破,
SONY的使用者每次開闔卻都要「使用雙手平均施力萬分小心開啟上蓋以避免螢幕破裂」,
額外多負這樣的注意責任?
難道SONY在銷售NB時,有清楚且明確的以書面事先告知消費者:
「VAIO的螢幕很脆弱,正常開闔都有可能讓液晶破裂,且SONY不負責此種損壞的保固」,
待消費者同意之後才販售嗎?
顯然沒有嘛!那SONY憑什麼把自己該負擔的結構設計、應力問題或是組裝可能發生瑕疵的不利益後果,
全要求使用者承擔?

而且就戰略角度來看,其實不需要等到一審判決,
遞狀控告後不久,SONY應該很快就會主動要求和解。
因為假如SONY敗訴,透過媒體報導後,
SONY產品的高品質形象會大幅滑落,在大眾面前的商譽損失也將難以估計,
更容易讓發生相同問題的使用者,形成仿效的風潮,紛紛跟進控告SONY的行列。
簡單來說,賠樓主一塊螢幕成本最多一萬三,
但是SONY在台北請律師一庭的費用卻是五萬起跳,
如果敗訴,品牌形象上的損失更難以計算,
站在企業的角度,根本不可能冒這樣的風險。
退萬步言,就算樓主敗訴,成本也幾近是零。
所以別猶豫了,當樓主遞出訴狀時,通常就是SONY主動賠償之日,
這樣的企業,別再姑息了。




大家都說SONY好....但是版上往往都是令人不敢恭維的維修記錄。
如果上蓋會因為掀起而破壞LCD那SONY或許也要檢討自己的設計是否過度追求輕薄而犧牲了強度。
這實在是太有趣了...

當 VAIO 故障的時候,千錯萬錯,都是消費者的錯!

當 ThinkPad 故障的時候,千錯萬錯,都是對岸死共匪的錯!

我看,我還是繼續支持共匪機好了...
大英帝國的美眉怎麼一隻比一隻正點? God, who made thee pretty, make thee prettier yet!
  • 2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2)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