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打開力道或是"風吹"
真不知道他的風吹是幾級...
小弟曾經在面板廠工作,尺寸不巧是做筆電的廠
筆電裡面的CF片也沒有誇張到"風吹"就破了!
在生產的過程,機械手臂運送過程的確會破片。
但沒有到紙糊的等級吧....
六萬塊不是一筆小數目!希望版主還是力爭自己的權益!!!
如果這樣消費者就被吃死,台灣的消費者權益永遠就只有被吃死死的!
加油!!!
nomrd wrote:
2008-12-05 00:28 by nomrd
跟SONY其實多說無益,這樣的企業文化,
就是因為消費者(粉絲)過度的溺愛、神話與吹捧,所寵出來的。
一路購買小筆電相伴的我,
購買過VAIO的R505、TR、T、TX和TZ,
但是SONY回報給使用者什麼樣的品質呢?
TR的小眼睛,99.9%會瞎(沒說100%是因為這世界上總有特例),還有朋友的TR一台就瞎過三次;
TX開始使用LED背光模組大幅消減上蓋厚度,
卻讓液晶螢幕弱不禁風,容易裂開,災情頻傳,讓使用者每次使用都提心吊膽;
TX開始,也因為設計瑕疵,闔上螢幕後鍵盤會摩擦到液晶螢幕,把螢幕刮出鍵盤印痕,多款都不見改進;
TZ則是設計上根本發生問題,SONY坦承後卻火速改款掩蓋錯誤,犧牲消費者手上TZ的價值;
這些就是採取超高額定價,標榜MIJ的高階VAIO,所相對應的品質嗎?
上述的產品品質問題,大家全都遇上了,
所以TZ成為了我最後的一台VAIO,我不可能再買TT了,
VAIO,到此為止。
至於樓主的問題,個人建議樓主先把電腦收好,準備做為證物,
找個念法律的朋友,或是尋求法律扶助,
把事實經過清楚敘述一下,寫好狀紙,直接遞狀控告SONY,要求SONY負起民事賠償責任。
樓主勝訴的機會非常大,理由很簡單,
如果是在正常開闔上蓋的情形下,卻發生液晶螢幕裂開的狀況,
不管是因為應力問題、機構設計問題還是組裝問題,都不該是可歸責於樓主的過失啊。
憑什麼別家的NB螢幕用左手開、右手開、單手開、雙手開、還是正中間開、兩側開,都不會破,
SONY的使用者每次開闔卻都要「使用雙手平均施力萬分小心開啟上蓋以避免螢幕破裂」,
額外多負這樣的注意責任?
難道SONY在銷售NB時,有清楚且明確的以書面事先告知消費者:
「VAIO的螢幕很脆弱,正常開闔都有可能讓液晶破裂,且SONY不負責此種損壞的保固」,
待消費者同意之後才販售嗎?
顯然沒有嘛!那SONY憑什麼把自己該負擔的結構設計、應力問題或是組裝可能發生瑕疵的不利益後果,
全要求使用者承擔?
而且就戰略角度來看,其實不需要等到一審判決,
遞狀控告後不久,SONY應該很快就會主動要求和解。
因為假如SONY敗訴,透過媒體報導後,
SONY產品的高品質形象會大幅滑落,在大眾面前的商譽損失也將難以估計,
更容易讓發生相同問題的使用者,形成仿效的風潮,紛紛跟進控告SONY的行列。
簡單來說,賠樓主一塊螢幕成本最多一萬三,
但是SONY在台北請律師一庭的費用卻是五萬起跳,
如果敗訴,品牌形象上的損失更難以計算,
站在企業的角度,根本不可能冒這樣的風險。
退萬步言,就算樓主敗訴,成本也幾近是零。
所以別猶豫了,當樓主遞出訴狀時,通常就是SONY主動賠償之日,
這樣的企業,別再姑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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