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已經這麼多人解釋所謂『七天鑑賞期』只適用於虛擬通路與訪問式銷售才適用此法,
怎麼還一堆人提七天鑑賞期內快退?
有些消費者能在七天內換到新品只是商家為了生意,變通換給你,這點前面有一篇文章已經提到了,
有這種經驗的只能說你遇到貴人了,
碰到不給你換的,相信他們心裡有數,知道你去找消保官也告不了他們,
不信請版主找水果日報申訴專線,那邊有律師告訴你你告不告的成,
這跟廠商大不大,東西貴不貴是兩回事,
花那麼多錢買氣受,我知道很不爽,
但是事實就是如此,法就是這樣定的,
『法律是保護懂法的人的』這是一個律師給我的忠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