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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y 的保固,唉......真倒楣的一天

看了這麼多人的回應,發現很多人都不看完全部的文章再回應嗎??
都已經這麼多人解釋所謂『七天鑑賞期』只適用於虛擬通路與訪問式銷售才適用此法,
怎麼還一堆人提七天鑑賞期內快退?
有些消費者能在七天內換到新品只是商家為了生意,變通換給你,這點前面有一篇文章已經提到了,
有這種經驗的只能說你遇到貴人了,
碰到不給你換的,相信他們心裡有數,知道你去找消保官也告不了他們,
不信請版主找水果日報申訴專線,那邊有律師告訴你你告不告的成,
這跟廠商大不大,東西貴不貴是兩回事,
花那麼多錢買氣受,我知道很不爽,
但是事實就是如此,法就是這樣定的,
『法律是保護懂法的人的』這是一個律師給我的忠告
tonyking wrote:
碰到不給你換的,相信他們心裡有數,知道你去找消保官也告不了他們,
不信請版主找水果日報申訴專線,那邊有律師告訴你你告不告的成,


店家或Sony有那一條關於LCD亮壞點的處理條款,消費者卻沒有依據,這樣告下去消費者鐵輸的,但是我有個絕招可以打敗Sony跟店家:

因為Sony有它的保固條款才會讓很多人產生不好的經驗,那麼要反敗為勝也很簡單,消費者也準備一份契約來保護自己的權益就行了,建議不想遭遇有瑕疵Sony產品的消費者,買Sony的東西就先準備一張這樣的契約書給店家簽名蓋章蓋指紋,然後才進行交易與驗貨,契約內容就是這樣;

『本公司無條件同意消費者XXX事後提出退貨與換貨要求,本公司不得藉故拒絕,若有任何爭議,本公司無異議放棄先訴抗辯權,並願意支付新台幣$$$萬金額作為對消費者XXX之賠償。』

相信有了這張契約來對抗Sony條款,就像有免死金牌,再也不怕Sony或店家不退換貨。

還有一招,就是找一個法定沒有行為能力的人,去幫你買Sony NB,例如老人癡呆,未滿七歲之兒童,或是精神異常者,由他們完成的交易,事後發現NB有亮點,你就可以用監護人身分,要求解除該筆交易,所以只要符合法規,執行就有依據,權益自然可以保障。
glavinec.tw wrote:
『本公司無條件同意消費者XXX事後提出退貨與換貨要求,本公司不得藉故拒絕,若有任何爭議,本公司無異議放棄先訴抗辯權,並願意支付新台幣$$$萬金額作為對消費者XXX之賠償。』
..(恕刪)


應該沒有店員敢簽這個吧
daiki wrote:

應該沒有店員敢簽...(恕刪)


當然不簽就不買啦,這樣雙方都皆大歡喜,何且對消費者更有利,因為消費者從Sony手上搶回了主動權,要買要退全憑消費者高興,不用找消保官和週刊,就讓消費者贏在消費的起跑點,消費者權益得到空前的保障,幾乎可以說是無敵。
glavinec.tw wrote:
當然不簽就不買啦,這...(恕刪)

只能找那些顧用工讀生的大賣場去做這種事了吧?
否則應該找不到敢簽這種契約的店家
本公司無條件同意消費者XXX事後提出退貨與換貨要求,本公司不得藉故拒絕,若有任何爭議,本公司無異議放棄先訴抗辯權,並願意支付新台幣$$$萬金額作為對消費者XXX之賠償

=======分隔線==================

有公司會簽,那才叫做腦袋壞掉吧!
還無條件同意事後退貨換貨哩
I trust everyone,but I don't trust the devil inside of them!
tonyking wrote:
看了這麼多人的回應,...(恕刪)


這個錯誤觀念好像很多人都有...

建議大家上網找找資料,或是買本簡單的法典來看看.
要不然跑去人家店裡面,和人家說這裡由可能會被笑的很慘
(除非有額外約定可以無條件退貨)
修爾基 wrote:
不是喔結果 SONY...(恕刪)


所以摟... 這需要[溝通] ...

調不到一樣的電腦,那就協商退貨,或是更換其它機型(可能要補差價)


建議。。先理性的溝通協商,一般來說好好談,雙方秉持誠意溝通都會有好的結果。
如果真的發現不合理,那麼就請將所有往來文件以及對話內容(中文沒關係)整理之後
以存證信函(裡面要寫清楚你要的處理方式,例如更換新品或是折底價金)或是電子郵件(附檔用掃描的) 傳給台灣的SONY官方單位,甚至是日本總公司(要用英文或是日文)
yuwen1003 wrote:
我只想問這位大大,你...(恕刪)


唉...
人家條文白紙黑字寫在那裡,
也沒人強迫你買,
然後驗機的時候也不認真驗,
一回家才看出端倪,
然後硬要凹,
凹不過就上網說"xxx真是爛"...

去銀行領款點鈔,
不也是"一經離櫃, 概不負責"嗎?
怎不見任何比你我背景有力千萬倍的大老闆們上網抗議爆料?

自身疏忽在先,
毀人商譽在後,
還指稱出來說公道話的網友是該公司人員,
這樣的行徑似乎不厚道.

這篇要是真有s公司員工看到要跟你玩,
我想你可能會吃不完兜著走.

個人曾從事資訊零售業界一段時間,
純粹是目睹網路爆料亂象有感而發...
給你一個建議,打電話到蘋果日報或壹週刊,你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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