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德華·孟克(Edvard Munch,1863年12月12日-1944年1月23日) ,有一句名言:「照相機終究不及畫筆和顏料,它無法展現天堂與地獄。」
大家對這種說法同意或不同意?
0933 wrote:
孟克說這話時是對的...(恕刪)
到現在還是對的
那句話是「繪畫能用畫面呈現人類的任何創意與無止盡的想像,相機不行」的意思(尤其"直出派"的相機更不行)。
影像合成可以「展現天堂與地獄」,但到目前為止,這領域不是世人公認的"相機攝影",認為屬於"電腦繪畫"成分居多。
也就是說,當前觀念偏向:「影像合成」只是媒介與工具不同而已,仍然偏屬另一種形式的繪畫,不歸屬攝影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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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hwang wrote:
大家對這種說法同意或不同意?...(恕刪)
攝影如要求"不得事後在畫面改變組成元素(用PS添加或移除)",又要用這樣的畫面說故事(畫面有故事性),這種規矩,拘束頗多啊。
但如果允許事後添加移除,又恐會變成"電腦能力比賽",失去某些攝影意義了 --- 比如等待、抓住某種一瞬間的珍貴。
攝影如要"沾一點繪畫理論的邊",也想"用畫面呈現作者的感情與想像",藉此提升藝術地位,恐怕不是理想媒介。所以個人以為,攝影應該走自己的路,不要在藝術理論上去跟繪畫攀比類用比較好。
孟克先生要是還活著,我會很樂意與他分享意見:
攝影與繪畫雖然都是"畫面呈現",但二者本質差別甚大,不宜相提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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