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色臺灣----輔導會所屬農林場)攝影比賽 說有違規被取消得獎?!
http://www.colorfultaiwan.org/page1.html
金牌和以下連結的關連性能質疑一下嗎?!還是不行?!
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74229
參賽規則:
1.參賽作品應符合上述攝影主題、範圍及收件規定,且為不違反善良風俗、未曾公開發表之作品(「發表」的定義為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其它攝影比賽得獎之作品;但不包含個人網站、部落格、臉書等貼圖),否則取消得獎資格。
2.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不得冒名頂替),並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獎金及獎狀外,其違反著作權、肖像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等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3.所有得獎照片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專屬授權予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得以著作原件或重製物為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散布、公開展示、發行、公開發表、上網等及有為其他一切著作財產權利用行為之權利,且不限時間、次數及方式,並得將就上述權利轉授權第三人,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得獎人並承諾對主辦單位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4.金、銀、銅牌得獎者不得重複。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各獎項之獎金均依相關法規扣繳所得稅及健保補充保費,稅額單筆未達2,000元者得免扣繳。
5.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若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責任。
6.參賽者視為認同並接受本項活動之各項規定,不得異議。若本案涉及訴訟時,以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7.本案詳細內容及報名資料,除活動網站外,可參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所屬農林場官方網站及臉書。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公告之;主辦單位並保有以上活動及獎項內容修改之權利。
takeone wrote: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恕刪)
用別人的名參賽
多的是
我朋友幾乎每次參賽
夫妻都報名
其實是一個人拍的
不能証明同一人拍,就只能當不同人拍
輕鬆點啦!
沒後製、沒盜用
其它的難舉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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