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一個介紹台灣景點的旅遊網站
發現本人所拍攝的攝影作品遭到盜用
當時以留下證據,在該盜用網站FB官網留言警告並出面處理
也在幾天後至保智大隊提出告訴
問題來了
檢方說這網站主機架設在國外,沒有管轄權
而且檢方已經用MAIL告知對方出面處理
對方就是置之不理
就算是網站管理人員都在台灣,也是無輒
我試著在用FB私訊詢問要找那篇文章發表人員
對方FB居然在看過訊息後,設定成無法留言
顯然已經有所防備了
請教大家,對於這種主機在國外的
是否真的完全沒有因應之道
連檢方都沒輒,還要我幫忙找對方出面
看來對方連檢方都不怕了
盜用證據之一(註)該網頁在告製盜用之後已經移除
網頁中之阿里山櫻花鐵道照片,就是遭到盜用作品

當時FB與該網站人員對話內容如下
(註)該網站目前已經關閉FB所有留言功能
若不是心虛又何必如此
不敢出來面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