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關於照片權利問題(關於facebook授權、肖像權、場地所有權)

因為最近一些照片被他人使用的情況,感覺不是很好,但對於相關權利有不是完全理解下,想請教各位前輩相關問題

大致情境描述如下
幾年前開始使用flickr,放一些個人的攝影作品,版權聲明一直都是「版權所有 不得轉載」,所以當有不認識的網友想要使用時,通常都會來信,感覺都很良善。(當然可能有些狀況可能直接取走,我可能也不知道)

約半年前,幫朋友樂團拍照同一場地,在台灣主辦單位同意下也記錄了一個國外樂團,之後在flickr收到該樂團粉絲團管理者,希望可以取得照片的訊息,基於主辦單位同意的善意,以及對方很誠懇的情況下,我就將我的照片上傳到個人攝影的粉絲團,供對方在標注姓名下使用。當然使用到後來就沒人在管這是誰拍的,在這個樂團各地的粉絲團間傳來傳去。

之後,幫朋友記錄時也會同時拍一下同場的台灣樂團,分享在facebook後,大致的情形就是悶不吭聲就直接把照片拿走,有禮貌一點的會留一下言。不過大部份也不會標注照片來源。

不過最近遇到最誇張的就是場地單位,在沒有告知的情況下就將我個人粉絲團的照片全部掛在網頁上,當然也沒有標注照片來源。

雖然大部份的照片我都可以接受標注照片來源下,讓有需要的人使用,但目前的情況似乎越來越誇張,不被尊重的感受越來越強烈。

總結以上,有幾個問題請教各位前輩
1. facebook 照片因為沒有「版權所有 不得轉載」的選項,所以是否自己必須加註版權聲明,才能表示該照片的授權方式?
2. 表演者(被攝者)本身應俱有肖像權,所以是否跟攝影者都擁有(或共享)該照片的權利,所以就可以直接使用有他肖像的照片?
3. 場地所有者是否也如被攝者一樣擁有類似的權利?所以是否跟攝影者都擁有(或共享)該照片的權利,所以就可以直接使用照片?

以上還請有相關經驗的前輩分享,若有認知錯誤也歡迎指正,感謝。
2013-12-04 5:45 發佈
無論有無加註,無損你原創版權,麻烦点偷一張請求撤下或加註,不然告一個,嫌麻烦不要放公共空间
只要有人類的地方就會有盜用.仿冒..世界名畫.國寶都有贗品了..實在不用太在乎.每年都有幾萬件類似的案件..最後還不是不了了之
SR250 wrote:
因為最近一些照片被他...(恕刪)


著作權不必註明、註冊,即自然享有

肖相權比較複雜
得看個案論定

拍攝場地所有者,
很難主張在該場地拍攝的作品的權利
除非其事先有特別限制、或有特別約定

去請教專業律師較妥
感謝各位的回覆與建議。

我會先對該場地傳達我對於我個人著作權的主張,再看看他們的回應羅!
告吧!你會贏!!但是……你要告誰???可能被幾百人盜來轉貼了!!!

怕被盜,不要分享就好了!啥事都沒有。
理解所有訊息後,自己應該會調整公開照片的方式。

到目前為止,只覺得網頁使用比較誇張,目前仍良善溝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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