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陣子我和我的友人一起合作要在網拍創業
一開始我只是單純的為他拍照 他當摩特兒
在朋友的建議下我辭掉了原本不算優渥但還穩定的工作
投入網拍和他一起規劃網拍的方向
在這幾天我們之間出了一點狀況,造成了嚴重的摩擦
對方要求我退出合夥,並承諾會將10萬本金還給我.(我還沒拿到錢)
我很不甘心這段期間所作的一且都變成白工.....
這些照片都是我所辛苦拍攝的卻要讓他拿去賺錢
(拍攝當天連續拍了16個小時 後來的後製+美工又花了我一個禮拜多....)
我不想讓對方使用我拍的照片(對方堅持摩特兒是他所以他有使用權)
請問我在法律上有任何的方法來保護我自己嗎?
我又該如何做
著作權不需特別宣示,在著作完成時即擁有著作權
因此照片是你拍的,著作權在你,當然,MM如果是對方提供,MM的肖像權當然不一定歸你
整個的問題會卡在「合作」關係上面
我把狀況合理化一下:
你們的合作,是雙方都有出錢,也都有出力(不管是找MM、拍照、做美工、規劃網頁....)
因此,理論上來說,合作關係存在時,任何支出(包含你做的、他做的、其他支出等等),都是兩者一起負擔
當合作關係結束,講白點,就是拆夥囉,那就理論上來說,該要算清楚所有投資與支出
換句話說,要把你們各出的錢比例算出來,然後把所有支出列出來,扣除支出後,依投資比例分攤
就這樣的觀念來說,其實很簡單
但你的例子,有些地方比較難算,主要在於「出力」(拍照)的部分要怎麼算錢
我的建議是,如果鐵了心要拆夥,撕破臉了,那就算清楚,你列出工作時數或者這些照片的拍攝、後製等費用,跟對方charge
但同時你也要有心理準備,因為投資失敗,你的本金可能也會消耗掉(你們合夥時的支出,你也要付阿)
當然,附帶的是你可以主張著作權,很簡單,寫個存證信函把前因後果寫清楚,說你的作品要多少$$,如果沒有收到錢,對方不得使用,那大概就可以了
如果對方不理你,照用,那當然,你就有打官司的本錢了
敗家真是無底洞阿~
倒是樓主應該先跟對方談一下,既然退股了,攝影費用你就要照算了,是不是談個雙方都同意的價格,這件事就這樣解決了。
不然我可以告訴妳流程:
1.你得先請律師幫你寫訴狀,三萬塊跑不掉
2.報案後要申請搜索票,證明對方的確在使用你的攝影著作
3.搜索得證後,會查扣對方的電腦()
4.開始偵查庭,這時候如果你希望律師幫你打偵查庭,請付五萬(中部的行情是這樣)
5.打完偵查庭之後要開準備庭,其實法官會希望你們當庭和解
6.就算你打贏了,對方判也不會超過一年,如果又有正當職業,肯定是緩刑
7.你要求償的金額必需要自己舉證,不是你隨便說要多少錢人家就要給你,法官也會跟你說你開價不合理。
所以,最後的結果也是花錢了事。
這一來一往沒有一年半載的保證打不起來,起碼也要花個十萬八萬,而且你說這些費用對方都要負擔是沒錯,但是對方如果擺出"沒錢你想怎樣"的姿態,那你要拿到錢也有困難。
除非對方真的踩很硬,死都不給錢,否則你打官司一點都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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