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獎照片網址 http://www.twport.com.tw/webshared/home/document/1011120/1011116.htm
挑幾張好笑的...
海難前一刻
超時空戰將
天空加色..
活動時間:
自101年9月10日起至101年10月10日止。
活動地點:
花蓮港、蘇澳港、基隆港、臺北港、臺中港、布袋港、安平港、高雄港及馬公港。
活動說明:
為展現臺灣港埠建設宏偉景觀及人文之美,特舉辦「萬商雲集 航業海發」攝影活動比賽。邀請有攝影熱情的民眾及本公司同仁,為我們港口捕捉最精彩絢麗、最有特色、最豐富多元、最意義非凡的景象,並期盼透過鏡頭照片詮釋,讓民眾更加關心與見證臺灣港口力與美。
一、主辦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二、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的之人士均可參加,年齡不限。
三、攝影題材:
以花蓮港、蘇澳港、基隆港、臺北港、臺中港、布袋港、安平港、高雄港及馬公港各項港埠建設宏偉景觀及人文風貌為主題,並於前述活動期間所拍攝(夜景亦可)。
四、作品規格:
1. 傳統相機
(1) 軟片相紙不限廠牌。
(2) 參賽作品一律沖洗成8×10吋照片,不得留白邊,並需繳交原底片。
(3) 每件作品背面皆須浮貼報名表,為保障權益,報名表之表格內各項資料請務必詳細填寫。
2. 數位相機
(1) 交件作品尺寸需達1,020萬(3,872×2,592)畫素以上,並沖洗成8×10吋照片,不得留白邊,請於報名表註明相機廠牌型號。
(2) 請儲存於CD或DVD光碟片。
(3) 光碟及照片需和報名表一同繳交,為保障權益,報名表之表格內各項資料請務必詳細填寫。
缺件或未符以上格式不另行通知,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
五、收件截止日期:
101年10月15日下午5時止。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應於上班時間內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六、收件地點:
80748高雄市三民區建國三路2-2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秘書處陳昌雍先生收(信封封面請註明參加 2012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攝影比賽) (不接受電子寄件)。
七、參賽規則 :
1. 每人參賽作品數量以10張為限,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2. 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題材,且為本活動規定之拍攝時限內拍攝之作品。
3. 作品違反規格與參賽規格者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4. 作品須「未曾公開發表」並「未曾於其他比賽獲獎」者。
5. 參賽作品應以姓名條例之本名投稿,且參賽作品應為本人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不得經電腦後製、加色、加字及彩繪、不得合成、格放、疊片及護貝、不收連作。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一率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獎狀及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6. 銅牌(含)以上每人限得一獎,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7. 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
8. 郵遞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9. 各項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10. 所有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歸屬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主辦單位享有無限次數使用於報章雜誌及主辦單位文宣、月曆、商品、紀念品及網站等之著作使用權,且不需另給報酬。前開著作財產權讓與本公司,作者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
11. 凡參加比賽者,一律必須在攝影比賽報名表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勾選是否為臺灣港務公司員工,無勾選者不予受理。
12.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辦法之各項規定。
13. 參加攝影比賽並擬進入港區(管制區)攝影者,請先填寫申請表一式二份(詳附件),並攜帶身份證、駕照及行照正本親至下列單位辦理人員、車輛臨時通行證。
(1) 花蓮港:(03)8325131轉2214 張育甄,花蓮市海岸路66號。
(2) 蘇澳港:(03)9965121轉279 葉中仁,宜蘭縣蘇澳鎮港區1號。
(3) 臺北港:(022)619-6061 蕭麗春,新北市八里區商港路123號。
(4) 基隆港:(022)420-6596 莊耀輝,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號。
(5) 臺中港:(04)266-42312 林湘芬,臺中市梧棲區中棲路3段2號。
(6) 布袋港:(05)347-5657 黃耀賢,嘉義縣布袋鎮中山路334之61號。
(7) 安平港:(06)265-3012 林韋男,台南市南區新港路25號。
(8) 高雄港:(07)562-2419 康倫森,高雄市鼓山區臨海二路62號。
(9) 馬公港:(06)9272303轉2515 黃月英,澎湖縣馬公市臨海路36之
1號5樓。
八、作品評審:
參加作品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小組,以公開、公平、公正方式評審。參賽者需尊重評審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九、評審地點:
於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秘書處擇訂地點公開評審,評審地點與日期於評審前公布於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網站。
十、獎勵辦法:
一般社會大眾:
1. 金牌獎(一名) 獎金新臺幣貳萬元整、獎狀乙紙。
2. 銀牌獎(二名) 獎金新臺幣壹萬元整、獎狀乙紙。
3. 銅牌獎(三名) 獎金新臺幣伍仟元整、獎狀乙紙。
4. 優選獎(十五名) 獎金新臺幣參仟元整、獎狀乙紙。
5. 佳作(二十名) 獎金新臺幣貳仟元整、獎狀乙紙。
臺灣港務公司員工:
1. 金牌獎(一名) 法蘭瓷相框一個、獎狀乙紙。
2. 銀牌獎(一名) 乾唐軒保溫杯一個、獎狀乙紙。
3. 銅牌獎(一名) 高級茶葉禮盒一組、獎狀乙紙。
4. 優選獎(三名) 安達窯對杯一組、獎狀乙紙。
5. 佳作(五名) 隨身碟一個(8G)、獎狀乙紙。
十一、得獎公布、頒獎時間及入選者配合事宜:
1. 得獎作品預計於評選後10日內公布在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網站,並以E-mail及電話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2. 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並公布於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網站。
十二、洽詢方式:
1. 活動網址:http://www.twport.com.tw/
2. 辦法索取:
(1) 書面辦法索取地點:高雄市三民區建國三路2-2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秘書處陳昌雍先生
(2) 電子檔:請上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網站下載。
十三、聯絡方式: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07-285-1000轉573 陳昌雍先生
E-mail:p95320@twport.com.tw
十四、其他:
本辦法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之。
參加作品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小組,以公開、公平、公正方式評審。參賽者需尊重評審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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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你想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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