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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家機關辦比賽 若造假獲獎有沒有刑責?! 獲獎人詐欺?!評審背信?!

公家機關辦比賽 若造假獲獎有沒有刑責?! 獲獎人詐欺?!評審背信?!

私人民間的比賽就不說

公家機關辦比賽經費難道不是我們人民的納稅錢嗎?!

那這樣我們的錢被有心人士巧取詐騙讓專業評審未盡責背信

檢調單位難道不該看緊我們人民的納稅錢嗎?!好好的將三年內公機關辦的比賽調查一遍嗎?!

如涉詐欺背信 該關的就判刑去關吧 以正歪風

我們就這樣算了嗎?!是因為上下交相賊來個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嗎?!還是不爽不要參加阿?!

不然訂遊戲規則都是訂假的嗎?!

規則是最低道德與法律標準 評審參賽者卻視而不見 由小見大 難怪社會風氣會如此敗壞
2012-09-08 9:43 發佈
PS "不爽不要參加"應該是"不守規則不要參加" 這樣才對
我提一個例子好了(這是某個認識的消防隊先進所發現的,他的文章裡還有其他例子)

這是最近很紅的某署9X年舉辦的攝影比賽,(9X是哪一年,我猜是香港回歸那一年吧)

裡面有分社會組跟消X組


先看看第一張的介紹
9X年社會組優選

得獎者:朱嘉珊;拍攝地點:台南市黃金海岸

作品名稱:魚雷浮標救生

作品說明:於海上玩水不幸溺水,搶求求生人員為安全及時效,採取魚雷浮標救生,以利時效及安全。





再來介紹另一張得獎照片

9X年消X組佳作

得獎者:朱金燦;拍攝地點:台南市黃金海岸

作品名稱:游泳用魚雷浮標救生

作品說明:發現有人溺水,為保急救者之安全,及救生人員的安全與時效,採用魚雷浮標救生。




各位有經驗的攝影前輩,看的出來這2張照片有趣在哪嗎??

我個人是作夢夢到,有仙人指點我說,這兩張照片根本就是同一個地方,同一個時間拍出來的

差別是連續進行的動作中,所以有些許不同!!

至於2張照片作者之間的關連,嘿嘿嘿!!自己GOOGLE看看吧,我不想多講

只能說這樣也能報2組,都還得獎,重點是可以領2份獎金!!你說公家的攝影比賽水準如何!!

自己看看吧

PS:
1、以上照片、作者資料皆在消X署網站公開發表,有興趣的可以自行上去觀賞
本篇照片、資料皆轉貼自消X署網站
2、貼一下當初報名簡章的規定
(六)評選:
1、由本署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委員會進行評選。
2、評分項目:合計100分。
(1)切合主題占30%。
(2)拍攝技巧及攝影構圖占40%。
(3)意念表達及創意表現占30%。
(七)獎勵:
1、各組均取第1名1人、第2名1人、第3名1人、優選5人及佳作15人。
2、各組第1名獎金新台幣5萬元及獎狀乙紙、第2名獎金新台幣2萬5,000元及獎狀乙紙、第3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及獎狀乙紙、優選獎金新台幣3,000元及獎狀乙紙、佳作獎金新台幣1,000元及獎狀乙紙。


肆、其他共通性規定:
七、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本署所有,本署得行使一切重製、編輯、改作、授權、出版及公開發表等權
利,得獎者不得要求本署給付任何酬勞。參賽者應於報名表簽署著作財產權讓與聲明,未簽署者不予
評選。



takeone wrote:
公家機關辦比賽 若造...(恕刪)

裁判、球證、旁證都是我的人,你怎麼和我鬥?
http://www.facebook.com/photo.yansson
這次是什麼學會協辦的?! 掉漆掉得太慘了

評審最低依歸不就是照"比賽規則"嗎 如果連比賽規則規定的都無法看出參賽作品有疑 還叫評審嗎?!

新聞報說要追回

就追回這麼簡單嗎?!

不然以後 我們去偷東西被抓到還給老闆 就沒事啦

不然以後 我們酒駕被警察抓到不開車 是沒事啦

是這樣嗎?!

萊茵哈爾特 wrote:
是阿今天新聞才一個偷...(恕刪)


看完害我想去警局開警車出去兜風一下

罰3千而已 法律快死了
去開宣判法官的車去兜風比較好啦,記得開完要停回去喔!
這種大型公開的比賽都有說明不得後製修改 應該可以適用 偽造文書處理....如果不適用偽造文書處理 那就是以後這類比賽條文規章就是說褲子放屁 大家以後統統都交後製照 反正評審也是目睭濁濁 老鼠老虎都一樣......

yansson wrote:
裁判、球證、旁證都是我的人,你怎麼和我鬥?


告非!原來攝影也這麼黑暗

nanalinta wrote:
告非!原來攝影也這麼...(恕刪)


所以很多前輩都不參加攝影比賽,除非是完全公開跟大型公司舉辦的才會參加,

不過志在參加,不在得名的心態去參加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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