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說一下,有人到了某廢墟攝影,為了攝影竟然把水倒在一個古老的鋼琴上,雖然那鋼琴早已損壞,但這種做法還是很不要得,但那個攝影的人完全不覺得自己有做錯任何事http://www.dchome.net/viewthread.php?tid=1075503&extra=page%3D1&page=1
aloobaya wrote:那架鋼琴的所有權並非...(恕刪) 那請問...廢棄物的所有權是歸誰?那我如果有不要的東西丟進垃圾車...垃圾車一捲把他壓爛...我可以告政府毀損個人財產嗎?另外路邊常會有那種無主的報廢車輛被丟在路邊環保局貼各貼紙時間到就可以把東西丟掉那是不是也算侵犯個人財產???很多事情不需要無限上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