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寫信告知該旅行社,想要問問其說法(圖文對照及原文在此)
沒想到經過多天才回覆,而且該旅行社的回覆居然如下(該旅行社說明原文)
敬啟者:
您於六月四日的網路發文及email,敝公司均有收到,但由於適逢連休假且您所聯繫的L部長適逢出國,且L部長並非業務擔當者,故於現在回覆,敬請見諒。
有關您所提及敝公司行程未經授權節錄您的文章部分,查本公司係參酌當地實況,敘述如何搭乘交通工具,並未抄襲您的著作,尚請鑒察。但若造成您的困擾,在此代表敝公司對您致上十二萬分的歉意。針對產品下架乃是對於您的質疑的尊重,敬請了解。
另您於發文中有關發動抵制一事,由於事涉法律層面,懇切提醒您千萬勿任意激情發言,以免觸及相關妨害名譽、誹謗等相關刑事法律責任。
如果您對此事有任何不同見解,敝公司歡迎您直接提出您的希望與建言,在盡量不造成雙方的困擾下,能盡快解決本次事件。
相關法律程序及諮詢部分,公司委由XX法律事務所XXX律師處理(聯繫電話0X-XXXXXXXX),如有未盡事宜,請貴 法律代理人可以逕行與X律師聯繫。

感覺有點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感覺,不僅沒有表示任何歉意的感覺,整體說明也令人感覺不舒服
好像是說:我們有律師團喔,你贏不了的
感覺這些大公司都不注重網友們的智慧財產權,網友們還是大家要團結起來啊!

不知有沒有了解智慧財產權的網友幫忙看看怎麼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