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婚照火燒摩星嶺炮台 百年二級歷史建築 警方發展局跟進

http://news.mingpao.com/20110604/gma1.htm

【明報專訊】有婚紗攝影師為了給客戶營造火光熊熊效果,竟在二級歷史建築,有百年歷史的摩星嶺炮台大範圍生火,燒掉了炮台邊緣大量植物,事後遺下一片焦土,牆身熏黑。由於炮台屬政府土地,警方及發展局均表示會跟進事件。

一名鄧姓攝影師的火燒炮台「傑作」,昨被放上網站討論區,隨即惹來網民圍攻,有網民直斥放火營造效果的手法破壞環境,批評攝影師「賺取無良心的錢」,亦有人批評放火行為非常自私,缺乏保育意識,更有人認為應重罰放火者。記者昨致電及電郵該名攝影師,至截稿前未獲回覆。

婚紗攝影界﹕構思博出位

婚紗攝影業界人士稱,業界競爭一向激烈,近年數碼相機普及,吸引不少年輕人入行,由於要突圍而出,部分攝影師會以大膽構思的照片博出位,務求吸引消費者,而一些行內有名攝影師,叫價較高,拍攝一輯結婚照片高達3、4萬,遠較一般婚紗店數千元套餐為高,但仍然不乏捧場客。

摩星嶺位於港島西,面向東博寮海峽,是19世紀末港島西面防守維多利亞港的鎮守據點。二次大戰期間,摩星嶺山頂及山腰一帶建多座炮台以抵禦日軍侵襲,故極具軍事戰略價值。古物古蹟辦事處2009年將該處列二級歷史建築物。資料顯示,炮台於1912年建成,至今已有接近100年歷史。

歷史研究社批評不顧後果

古蹟辦表示,具特殊歷史、建築或考古價值的遺址及建築,會依例列為法定古蹟,受法例嚴格規限,禁止破壞及限制作出結構改動。在行政層面,古物諮詢委員會現時採用一套不具法定效力的評級制度,政府在可行範圍內,會保護這些有價值的建築物免遭拆卸。漁護署表示,炮台在龍虎山郊野公園範圍外。

香港歷史研究社理事長李澤恩昨巡視炮台,批評攝影師為拍攝照片不顧後果,希望政府正視事件,加強保育歷史遺址。他指出,摩星嶺炮台一向是拍攝結婚照片及野戰的熱門地點,據他了解,涉嫌在炮台範圍內生火的攝影師一向以作風大膽見稱,已非第一次「玩火」,在業界頗具名氣,記者昨日未能與該名攝影師聯絡
2011-06-05 23:3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婚照
這真的是很沒公德心............
cw203 wrote:
http://new...(恕刪)
實在不願意用辱罵的字眼, 但自私至此, 不是敗類是什麼

香港或台灣太自由了是嗎

這位[大攝影家], X的!! 有種去天安門營造火場啊!!!
保證成為名留歷史上最偉大的攝影師!!! (作品藝術成分高不高不知道, 為藝術犧牲生命倒是令人景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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