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人的怒火::好「攝」之徒霸位 追獵正妹樂團養眼照

新聞網址: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412/78/2pnmv.html
影片:
http://www.youtube.com/watch?v=XHXoXWKYp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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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人的怒火::好「攝」之徒霸位 追獵正妹樂團養眼照
新聞:
〔自由時報記者黃良傑、羅欣貞/屏東報導〕一群「好攝之徒」追逐養眼畫面追到屏東來,對著正妹猛拍的動作,引起在地民眾反感!
視野全擋住 屏東鄉親不滿
署名「玥玥」的女讀者投訴本報,台灣正妹國樂團「無雙樂團」上週六應邀為屏東縣文化處主辦的屏東演藝廳暖身活動演奏,現場來了10多名持單眼相機及大砲鏡頭的男「粉絲」,不僅佔據最好視野的座位,更隨地架設腳架擋住他人視線,現場觀賞民眾質疑這些人根本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無雙粉絲團否認有任何歹念,強調許多來自中北部的高中、大學生粉絲,揪團相挺灌人氣,大多拿著手機相機或自動相機拍照,很少是拿單眼相機或大砲鏡頭,所謂「好攝之徒」不知從何而來?
粉絲阿強說,若真有人「別有用心」,粉絲團以後會自律、留意。
有民眾提供當天活動照片,畫面中有多位人士在舞台前方拿著數位相機拍照,但由於距離及站位關係,並未拍到有人用「大砲」鏡頭。
讀者玥玥投訴本報指出,9日晚間無雙樂團在屏東演藝廳預定地戶外演出,原本是難得一見的美女樂團表演,卻吸引眾多拿著單眼相機及大砲鏡頭的「好攝之徒」到場,佔據住最好視野的座位,加上錄影高台設在正中間擋住視線,「這場活動彷彿是為他們設的,在地民眾反而看不到10位靚女的風采」,忍不住在台下抱怨,但這些「好攝之徒」仍然無動於衷。
文化處坦言確實發現有10多位自稱「粉絲」者,早在當天下午3點前就已在演奏會場佔好位置,綵排也不放過任何鏡頭,開演後發現有人使用閃光燈影響觀賞,原本利用休息時間廣播制約,卻因女團員們賣力演出,台下觀眾迴響熱烈,中場取消休息,為不影響表演流程與氣氛,主辦單位才未採取動作。
有人擠到後台猛拍 被制止
文化處工作人員也發現表演後,有一群人擠到後門繼續猛拍照,為顧及女團員的安全與隱私,工作人員努力阻止,幸未發生任何意外,至於是否有人想偷拍穿幫或不雅照,相信女團員們應會自我防護,畢竟偷拍總是防不勝防。
文化處說,所有活動都會在場中設高台錄影,為避免影響觀賞,高台後方並不設座位,舞台與民眾距離也有5、6公尺,以防偷拍或意外,未來將會加強約束違規或不守秩序的民眾、粉絲,考慮禁用閃光燈,讓演出者不受干擾,對「由下往上」低角度拍照的「怪咖」,也會特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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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屏東鄉親的怒火:
雖然官方已經緊急滅火,可是還是無法撲滅屏東鄉親的怒火
有照片有真相,現場全體觀眾的視線就是這樣:
http://img849.imageshack.us/i/20824420923744910594710.jpg/

這群外縣市來的攝影師節目開始後十分鐘才到,因遲到沒位子坐
然後就開始在前排架鋁梯(站最前排視野前方完全無障礙物還要架鋁梯?),
梯子才剛架好就被後方的一群民眾罵三字經

後來就裝聾在梯子上拍了10分鐘的照,而且還是開連續強力閃光
拍完後收鋁梯,打游擊戰,開始在場地四周亂跑亂拍
拍完後還大聲聊天,他們走到哪裡就被觀眾公幹到哪裡

過一陣子之後,這群攝影師開始目中無人了,跑到最前面的貴賓席坐下
還把DSLR舉高高的拍,這個時候最有氣質的貴賓也怒了

最後的謝幕後的拍照時間,這群又重新架起了鋁梯,直接衝到台前站在梯子上拍大特寫
使的一般民眾拍照的時候,相片中都會出現一台超大的DSLR當在歌手前面
還有好幾位癡漢鶴立雞群

這群表演結束之後還守在後台狂拍,連女性工作人員都不放過
根本不用人肉搜索,你去無双的粉絲專頁看照片就知道是誰拍的了
2011-04-14 19:44 發佈

jaydup wrote:
新聞網址:http:...(恕刪)


占個好位置..
我的blog : http://www.flickr.com/photos/foxhuang/
雞排、可樂先。
作沙發,等筆戰。
jaydup wrote:
新聞網址:http:...(恕刪)
好像各地上有類似這種活動的
都這樣......其實也沒什麼大驚小怪了
只是拍照歸拍照,也是要給人家後面的欣賞
沒什麼好大不了的東西
到處都有這種人~
數位單眼有錢就可以買
並不是掛著台單眼就是攝影人了

jaydup wrote:
新聞網址:http:...(恕刪)


乍看這篇文章
個人感覺到順著文字記者的思考脈略去思考應該只會得出一個結論

我不懂的是
"因拍照遮蔽後方觀眾視線"與"拍攝正妹"
明明是分開的兩件事
文章似乎混在一談呢

小弟才淺唯一能想到的用途就只是為了增加話題張力(危言才聳聽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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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會從三個角度去思考

1.觀賞者
(站在這立場的文章已經夠多,這小弟就不在多敘述)

2.拍攝者
依據文章來看攝影者在於活動前數個小時就來站位置
這是不是代表攝影者已經知道會有被遮蔽的視線的問題所以提前來卡位
那觀賞者適不適用這種道理?

3.主辦單位
但這種露天表演,非售票演出的性質,主辦單位似乎也沒辦法要求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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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隨即想到近日晚上停機車時
後面被一台轎車塞住了去路....
這樣的現象是不是也很常見呢?
(我機車的去路大概同等於觀賞者的視線吧)

只能說單眼就是一種原罪
所以說攝影者應當更加自律及小心
往往一點問題就會被拿放大鏡來放大


以上只是小弟淺見
著眼點不在於攝影者的對錯

而著眼點是擺放在一件事上可以從不同的切入點去思考
並不是一味順著某篇新聞報導那種脈絡去思考....


回覆這種文章
三天就洗版洗到不知到哪去了...
能剩下多少的討論價值....
感慨



.stick. wrote:
乍看這篇文章個人感覺...(恕刪)


只能說是攝影界的不幸,唉~
被在場所有廣大的民眾罵.,還可以繼續拍.,這是無恥到了個極點..

你不在現場,還可以如此的balabalabala?
莫非你是.....
"因拍照遮蔽後方觀眾視線"與"拍攝正妹" 是二回事沒錯

但活動的主題是藝文、是國樂,不是正妹

攝影者於活動前數個小時就來佔位, 但不表示佔了位就可以擋住後面觀眾的視線

更不要說跑到貴賓席前到處走動,甚至在貴賓席前隨便高舉相機,還打閃光燈拍照

今天這些人要說有主辦單位工作證那也就罷了

什麼東西都沒有,就仗著自己器材比較好,腳架比較大,就能這樣完全無視現場其他觀眾或貴賓嗎?

舞台表演攝影本來就應該要注意

1. 尊重表演者﹝不打閃光燈﹞

2. 尊重現場觀眾﹝不防礙視線﹞

3. 尊重主辦單位﹝不隨意移動,甚至擅進貴賓席區﹞

單眼不是原罪

攝影者自律及小心本來就是應該

這是很單純的公民素養問題,和單眼無關

Sakurazuka2001 wrote:
舞台表演攝影本來就應該要注意

1. 尊重表演者﹝不打閃光燈﹞

2. 尊重現場觀眾﹝不防礙視線﹞

3. 尊重主辦單位﹝不隨意移動,甚至擅進貴賓席區﹞

(恕刪)


恩,謝謝大大的提醒

小弟上文可能沒有說得很清楚
我也不認為該報導中攝影者的這些行為是恰當的

但讓我更匪夷所思的是這報導給我的感覺就是東拉西扯把許許多多應分開討論的事情放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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