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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偷拍,一樣的事情多樣的定義...

一直不懂,甚麼叫作偷拍,以下幾種狀況,何種是違法,何種又是不違法,請大家討論:

1.你在公開場所拍一個不認識的正妹
2.你在公開場所拍一個亂丟菸蒂的人

3.警察於公開場所拍一個路人
4.警察於公開場所拍一個闖紅燈的人

5.你在你家門口加裝一個監視器,錄下一切發生的事情
6.警察在路口加裝一個監視器,錄下一切發生的事情

7.你在車上裝上行車紀錄器,紀錄一切發生的事情
8.警察在車上裝上行車紀錄器,紀錄一切發生的事情

9.你用相機錄下一對男女親熱的畫面
10.你用相機錄下學校學生霸凌的畫面





2011-04-10 4:2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事情 定義
魚上鉤了! 話說 因為無聊 就順道回答吧! 但坦白說
都幾歲人了 = = 還要法律來教是非? 現在的小孩有這麼不懂事嗎||
兩個重點: 尊重、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1.你在公開場所拍一個不認識的正妹
可 --- 比方資訊展 有得還靠超近的 ~ 此乃工作性質!
不可 --- 比方說 店員 --- 當她發現 請你刪照 這是基於尊重

2.你在公開場所拍一個亂丟菸蒂的人
可 --- 你是公家舉發單位 這實屬工作之一
不可 --- 如果你只是個路人 被對方發現了 ~ 對方是黑道怎辦?
等你被砍死 然後家屬才要討公道嗎||| 不是你的事 就別管了!

3.警察於公開場所拍一個路人
可 --- 公務需求 ~ 但通常機會趨近於0 除非打架 肇事等糾紛
不可 --- 非公務需求 不是什麼穿著制服 就都有理由!

4.警察於公開場所拍一個闖紅燈的人
可 --- 廢話||| 不然怎麼開單 = = 你這題是??
不可 --- X

5.你在你家門口加裝一個監視器,錄下一切發生的事情
可 --- 應該都可以裝吧! 只要你閒錢多
不可 --- X

6.警察在路口加裝一個監視器,錄下一切發生的事情
可 --- 監視器 都是公費要申請的 要裝的地方 勢必跟執法有關啊
不可 --- X

7.你在車上裝上行車紀錄器,紀錄一切發生的事情
可 --- 這...也是廢言吧|| 錢多就裝吧
不可 --- X

8.警察在車上裝上行車紀錄器,紀錄一切發生的事情
可 --- 同上 公務需求
不可 --- X

9.你用相機錄下一對男女親熱的畫面
可 --- 當你很遠 且面貌模糊
不可 --- 因為那是別人的事 同第二題 ~ 即便法律無罪
萬一情侶不爽 把你打爆了?? 一樣等父母討公道嗎|||

10.你用相機錄下學校學生霸凌的畫面
可 --- 你正大光明錄得到 代表同夥嘛 = =+ 如果是36倍光變
應該也錄不清楚了 ~ 頂多變成八卦新聞罷了
不可 --- 沒啥不可! 不怕死就好

綜合以上個人認為 你不是在問偷拍 ~ 因為這些都不構成偷拍的問題

反倒是 你的人生 如果都面臨這些問題 代表夠雞婆 夠無聊了!!

我不懂法律 但懂得尊重 跟 保護自己就夠了! 就像沒事不要亂瞄
不然瞄到恐怖人物 是不犯法 ~ 但新聞案例中 就有人因為瞄一眼
被砍死了 = =||| ...

拍照亦然 ~ 老是想鑽人性的矛盾做什麼?! 對啊 ~ 拼命拍女性事業線
狂拍路人 就算都不犯法又怎樣? 這世間的人 不是100% 都靠法律、
道德生活的! 一旦別人認定你侵略 做出殘害你的事情... 那些都不是
法律事後能禰補的!! 這樣有了改嗎

waterh wrote:
一直不懂,甚麼叫作偷...(恕刪)



台灣人的標準是..
如果是你在拍.............當然不算
如果是你被拍.............那當然算
風輕楊數位影像工房 http://www.windflow.com.tw
看了有關街拍、偷拍的這兩篇發文
讓我想到前陣子的相聲瓦舍的表演內容
詳細的詞我不清楚了
以下將宋大師與馮大師簡稱宋、馮
大概是宋說他曾經到深山的部落中剛好遇到他們的大活動
馮問宋怎麼沒有拍攝回來讓大家看看、玩玩
宋:那是人家的家務事,為什麼要拿出來給大家看看、玩玩
馮:那可是台灣特有的文化,本來就應該跟大家分享,流傳下去
宋:很好,那等過年過節,咱們就到馮家去,大人們打麻將輸了在那鬧,拍下來;有人喝醉酒在那發酒瘋,拍下來;小娃兒拉了一褲子在那哭,拍下來……,拿出來給大家看看、玩玩
馮:別、別、別,那是我的家務事,為什麼要讓你們看
宋:那可是台灣特有的文化,本來就應該跟大家分享,流傳下去

因為時間久遠了,與確切的表演內容或許有些出入,但內容大概是這樣
在此引述這段內容並不僅是在於個人家庭、族群的生活
而是在拍攝紀錄時對於他人的遵重
很多東西並不是個人覺得有趣、覺得特別就能善自取材成為自己的作品
此類可說是基於個人的滿足,固需在不造成他人困擾為前提(包含心理)
但有很多時後攝影並不是出於覺得有趣、覺得特別
而是出於善意的前提下,如樓主所說
2.你在公開場所拍一個亂丟菸蒂的人
4.警察於公開場所拍一個闖紅燈的人
5.你在你家門口加裝一個監視器,錄下一切發生的事情
6.警察在路口加裝一個監視器,錄下一切發生的事情
7.你在車上裝上行車紀錄器,紀錄一切發生的事情
8.警察在車上裝上行車紀錄器,紀錄一切發生的事情
10.你用相機錄下學校學生霸凌的畫面
此類可以說是在他人產生不良行為之前提下才會觸發之記錄行為
那我想這在大多數情況下是能被大眾接受的(即便受攝者不能接受)

waterh wrote:
一直不懂,甚麼叫作偷拍,以下幾種狀況,何種是違法,何種又是不違法,請大家討論







煙火冰嵐 wrote:
魚上鉤了! 話說 因為無聊 就順道回答吧! 但坦白說
都幾歲人了 = = 還要法律來教是非? 現在的小孩有這麼不懂事嗎||
兩個重點: 尊重、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列舉了一堆問題都不是重點
除非執行公務
原則是拍照不得引起被攝者不愉快
未徵得被攝者同意的照片別隨意公布而已

風輕揚 wrote:
台灣人的標準是..如...(恕刪)


煙火冰嵐 wrote:
魚上鉤了! 話說 因...(恕刪)


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

waterh wrote:
一直不懂,甚麼叫作偷...(恕刪)


查「偷」這字、查「尊重」這個詞,就了解了,不是嗎?

煙火冰嵐 wrote:
魚上鉤了! 話說 因...(恕刪)


真的是魚上鉤了,一堆正義魔人出現了,此問題只是想請大家對於個人隱私保護的想法,
果然就有人開始大肆抨擊了....
(還一堆人忙著加分)

亂丟菸蒂違法是一件事,拍他亂丟又是一件事,
因為他亂丟菸蒂所以他就尚失了個人隱私的保護,是這樣嗎?

現在不是可以拍這種去檢舉領獎金嗎?不知這個的前提是甚麼?

所以是不是只要大多數大眾接受的(即便受攝者不能接受)就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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