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片所有權與授權問題

請教有法律相關背景或知識的朋友
去參觀秀展、舞台劇、演唱會或是比賽如大聯盟或是NBA等
如果主辦單位允許全程都可以拍照
那拍完照這些相片的所有權應屬於誰的
再來如果將這些照片貼到網路上與朋友分享
如貼到01或是個人網站沒有任何商業行為
請問這樣會有侵權的問題嗎?


2010-09-05 10:2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相片 授權問題
mobile1004 wrote:
主辦單位允許全程都可以拍照......(恕刪)


那就沒問題啊,開放拍照的就是有想過你會分享出去
如果要收版權的就會禁拍了,因為看現場賺門票,後面還要出DVD賺一筆

何況如果沒有商業行為,其實會查的不多
網路分享照片的那麼多,很多都是歌迷球迷自己不知在哪拍的,哪查的完
mobile1004 wrote:
舞台劇、演唱會(恕刪)


通常主辦單位不會開放拍照吧,除非偷拍...
塑膠山豬 wrote:
通常主辦單位不會開放...(恕刪)

其實很多都可以拍照的
如車展、簽唱會、職棒、職籃這些都可以拍照
美國摔角聯盟wwe有售票加上有DVD發行的也可以拍照
連這次在台灣演出的與恐龍共舞也都開放拍照
到底這一些開放照相的秀展、演出或比賽
在拍攝後以沒有商業行為的考量下
可不可以公開分享所拍攝的相片?
1. 照片的影像,法律上是以「著作權」來保護,沒有「所有權」。除非你指的是洗出來的「相紙」,才有所有權。

2. 照片屬於攝影著作,除了受僱或有特別約定的情況外,著作權屬於拍攝者。不管主辦單位有沒有同意,照片的著作權都屬於拍攝者。

3. 照片涉及的權利不只有著作權,以樓主所列的情形,還可能涉及「被攝者」的肖像權。

4. 如果「被攝者」是公眾人物,照片放在網路上非營利的分享,大致上不會侵害肖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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