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打開電視看見一段熟悉的畫面,回過神來才發現是我的攝影作品。因為畫面一閃即逝,我馬上在下節廣告的時候錄下來觀察,發現廣告中有2個鏡頭屬於本人所有,分別是在象山與信義區松智路上拍攝的畫面。
以下是我錄下的廣告內容,看不到請按這裡
這是甲山林的豪宅廣告,廣告中第1與第2個鏡頭即是本人作品。原影片網址為
http://vimeo.com/6798801(已暫時下線)
使用 00"12~00"14 秒處
與
http://vimeo.com/7850481(已暫時下線)
使用 00"57~00"59 秒處
我平常都會貼一些最近的作品到影音網站Vimeo.com上面,與縮時攝影的同好技術交流,影片大多也都有加上浮水印,而廣告中的畫面經過裁切,明顯是為了避開浮水印部份。
因為三立網站上找不到服務信箱,本來想致電請他們將該廣告下線,但後來想想他們大媒體一定有專任律師伺候,小弟不懂法律,想先來01請教一下是否有相關經歷或專長的網友能告訴小弟該怎麼做。我不想海撈一票,只希望他們將廣告下架,並給我一個滿意的解釋。
在這先謝謝各位的回應了。
已解決,請見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57&t=1491896&p=3#1866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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